新華社北京12月21日電(記者鄒多為)通過持續跟蹤瞭解,審計署21日公佈24起審計移送有關部門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查處情況,共有38人、2家公司受到嚴肅查處,3個地方行政單位受到嚴肅問責。其中,中信集團原黨委委員、執行董事趙景文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為刑期最長;遠大物產集團有限公司被判處罰金3億元,為數額最大。
截至2021年10月,有13人因涉嫌貪污、受賄、違法發放貸款、操縱證券市場等罪獲刑,25人因涉嫌違規決策、虛假違規操作、利用職務便利謀利等問題受到開除黨籍、公職和黨內嚴重警告等處理處分。此次披露的部分案例如下:
2013年至2016年,趙景文涉嫌利用職務便利,在項目收購過程中為特定關係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錢款。至2021年9月,趙景文被開除黨籍、取消享受的待遇、收繳違紀違法所得,以受賄罪、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並處罰金320萬元。
2016年5月至8月,遠大物產集團有限公司涉嫌操縱期貨合約謀利。2020年9月,遠大物產集團有限公司子公司遠大石化有限公司以操縱期貨市場罪被判處罰金3億元,追繳違法所得4.37億元;遠大石化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吳向東以操縱期貨市場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500萬元,追繳違法所得487.58萬元。
2012年至2016年,平安信託有限責任公司江蘇區域事業部原負責人陳剛涉嫌在向相關企業發放貸款時以財務顧問費名義索取鉅額錢款。2021年8月,陳剛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違法發放貸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財產1500萬元,追繳違法所得5.32億元。
2015年至2016年,文細棠、蔣九明等人涉嫌操縱上市公司股價非法謀利。2020年8月,文細棠、蔣九明以操縱證券市場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2億元、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1億元。
2017年至2018年,浙江省常山縣在錢塘江源頭區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工程項目中,違規搭車新建樓堂館所。2021年7月,常山縣政府、常山縣林業水利局、常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被浙江省紀委監委責成做出深刻檢查;常山縣原縣長周向軍等3人受到批評教育至黨內嚴重警告不等處理處分,副縣長戴根林等2人受到誡勉至政務警告不等處理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