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網3月15日電 3月11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以高票表決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專家表示,在香港國安法保障了特區安定後,中央進一步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確保管治權掌握在愛國愛港力量手中,確保香港長治久安和繁榮穩定。
“香港國安法落地生根提供信心”
提及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時機,南開大學台港澳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李曉兵認為,近年來,香港社會政治領域出現種種亂象,一些反中亂港分子和外部勢力趁機勾連,進入立法會、選舉委員會、區議會等特區治理架構操弄選舉,甚至惡意阻撓議事、癱瘓立法會運作、影響行政長官產生等,香港社會已經為之付出沉重代價。
“另一方面,2020年香港國安法的落地生根為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提供了信心。”李曉兵介紹:“不同於常規香港‘政改五部曲’,香港國安法是由中央主導進行,在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後,將該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香港特區隨後公佈實施。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社會由亂而治轉而煥然一新,體現了中央在特區的有效治理。”
中國社科院台灣香港澳門法研究中心主任陳欣新同樣認為,香港國安法頒佈實施後,遏制住了香港“黑暴”肆虐的動盪局面,香港社會逐漸恢復平靜。在保障國家安全和特區安定後,中央進一步提出制度性完善措施,保障香港特區在高度自治的情況下,嚴防反中亂港勢力的干預,確保管治權掌握在愛國愛港力量手中,確保香港長治久安和繁榮穩定。
“完善選舉制度是迴歸初心”
陳欣新進一步解釋,中央從國家層面修改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選舉制度實際上是迴歸“一國兩制”的初心。陳欣新説:“早在1984年,鄧小平就明確指出,‘港人治港有個界限和標準,就是必須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即‘愛國者治港’。其中‘愛國者’是指尊重自己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
李曉兵指出,突出強調“愛國者治港”原則意在將其貫穿於特區治理的方方面面,特別是選舉制度的各個環節。在香港立法會、區議會選舉和公職人員的產生過程中,都能保證愛國愛港者進入管治體系,使得行政長官和行政計劃、立法機關、司法機關都能依法履行職責,從而提高特區治理效能。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法學教授傅健慈認為,完善香港選舉體制有正本清源、撥亂反正的作用,能更好地保證香港的民主制度。“制度完善之後,香港的管治方向會更加明確,對香港的經濟及管理都有正面、積極的重大意義。”
“或將就民生建設作後續安排”
“香港國安法的落地和選舉制度的完善都是針對特區治理的必要性保障,是在尊重‘一國’原則和尊重‘兩制’差異的前提下,將中央對特區全面管治權和特區高度自治權相結合。”陳欣新認為:“但這並不意味着維護好國家安全、完善選舉制度,香港自身就能明確下一步發展方向。”
2020年10月,中共十九屆五中全會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其中第57項專門對香港未來的五年發展作出安排。對此多位港區人大代表表示,“十四五”規劃繪就國家發展藍圖,香港應該搶抓這一重大歷史機遇。
陳欣新強調:“特區治理需要與時俱進,中央主導完善香港選舉制度之後,或將就特區民生建設這一基礎領域作出後續安排,進一步助力香港在新形勢下找到符合自身定位和功能的發展路徑,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海外網 朱惠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