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生病,64歲的來某甲住進某三甲醫院,醫院意外發現,他的血型檢測結果與前一年就診時不符,懷疑他的醫保卡被人冒用。接到舉報後,市醫療保障管理服務中心(市醫療保障稽查支隊)介入調查,竟牽出了一樁盜刷醫保卡騙取醫保基金大案,涉及醫療費用二十萬餘元,其中醫保基金支出達十五萬餘元。
來某甲是否知情?他的醫保卡又到了誰手上?最終如何處罰?
哥哥的醫保卡被弟弟盜刷三次
“你好,請問2020年10月7日到12月25日期間,你有沒有把自己的醫保卡借給弟弟來某乙使用?”2021年7月16日這天,來某甲接到了來自市醫療保障稽查支隊的電話。
“我不知道,我弟弟不在了,我沒有把自己的醫保卡借給他,他當時肯定偷偷拿去刷卡看病了。”得知前一年在杭州三甲醫院產生了就醫結算記錄,來某甲一口否認。
原來,2021年6月30日,來某甲生病住進了該三甲醫院,醫院發現他的血型檢測結果與2020年10月20日住院時的血型不符,立即向市醫療保障稽查支隊報告。
市醫療保障稽查支隊分析核實來某甲名下發生的醫療費用,調閲並複印來某甲的住院病歷後,發現前一年短短兩個多月內,他分別在兩家三級醫院、一家社區衞生服務中心就診治療,共發生醫療費用二十萬餘元,其中醫保基金支出十五萬餘元。而他本人,卻將矛頭指向了已在2021年5月29日病逝的弟弟。
2021年8月18日,市醫療保障稽查支隊立案調查。最終,來某甲配合醫院,將弟弟來某乙發生的醫療費用由醫保轉為自費結算。
舉報欺詐騙保行為最高獎勵10萬元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是我國醫療保障領域的第一部監管條例,其中明確要求“醫保基金專款專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或者挪用”。
維護醫保基金,就是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從地方、從國家層面,規範基金使用行為的相關法規正越來越完善,這將對想要騙保的各類行為持續形成威懾。市醫療保障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如果個人以騙保為目的,將醫保憑證交由他人冒名使用,或重複享受醫保待遇等,將暫停其醫療費用聯網結算3至12個月,並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通過曝光典型案件,定點機構和參保人員的法制意識正不斷強化,各類人羣都自覺維護醫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圍和社會環境也在加速形成。
杭州醫保呼籲
廣大參保人員應該自覺抵制身邊的欺詐騙保行為,主動向醫療保障部門反映欺詐騙保問題線索,醫療保障部門將對舉報人嚴格保密,對案件線索一查到底。一經查實,將按照國家、省相關規定予以舉報獎勵,獎勵金額最高可達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