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早上
黑龍江哈爾濱市南崗區
6000多户居民停電
停電原因竟然是
兩包生活垃圾
居民王先生説
早上5點30分左右
自己正在樓下遛彎
就聽到啪啪兩聲巨響
一看是兩大袋垃圾砸在地上
走近還有股燒焦的味道
抬頭一看
原來兩袋垃圾是先砸中了電纜後又掉落
當時電纜上還有火花
地上的垃圾袋被燒開一個大窟窿
從袋子裏散落在地上的垃圾也被燒黑了
還有一些垃圾在掉落的過程中
砸到路邊停放的車上
國網哈爾濱供電公司南崗區供電公司搶修檢修專責 張嘉輝:
我們是5點30分接到的報警,不到5點40分到達了現場進行排查,事故原因是清明四道街居民高空扔垃圾,扔到了我們的線路上進而導致了停電,本次人為事故造成了6000多户居民停電,我們的首要任務就是儘快恢復百姓供電,我們這次出動了十多台搶修車45名維修工人,從早上五點四十開始對電路進行逐段排查,終於在11點左右檢測出所有的故障點,更換了設備,於12點正式恢復了供電。
這次人為事故其實是可以避免的,在此呼籲一下廣大居民堅決不要高空拋物,氣温驟降,電路負荷會加重,高空拋物會嚴重影響電力的安全運行,而後果也是嚴重的,直接或間接早成的損失也是巨大的,不僅是高空拋物,居民也要遠離電線電纜避免塑料袋、絲帶等纏繞到電線電纜上,無人機飛行也儘量遠離電線電纜。
北京大成(哈爾濱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 唐學文: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對於故意高空拋物對公私財產造成重大損失的(有關司法解釋規定,經濟損失30萬以上或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按刑法115條,應當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來追究刑事責任。量刑標準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如果故意高空拋物沒有對公私財產造成嚴重後果的,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按刑法114條,同樣應當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來追究刑事責任。量刑標準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來源:杭州交通918綜合黑龍江交通廣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