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禁止!違者嚴罰!

1月27日,《濮陽市公安局全面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正式出台。該方案的出台,將嚴厲打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據介紹,市公安局通過報紙、電視、宣傳欄等多種形式,宣傳國家的法規條例、政府通告等,同時對沿街門店、村居委會發放告知書、簽訂保證書等形式開展宣傳,並利用網站、微博、微信等網絡媒體,廣泛開展宣傳,努力在全社會形成濃厚的禁放氛圍;

全面排查城中村、社區、沿街商鋪等,特別是對城鄉接合部、鄉(鎮)政府所在地的沿街日雜、五金門店加大清查力度,確保一旦發現違反規定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依法從快查處;加強街面巡查,突出重點地區、重點時段、重點場所,特別是在 “祭灶”“除夕”“春節”“破五”“元宵節”等時間點,增加巡查執法力量,及時查禁處理違規燃放情況和有關人員;

會同交通運輸等部門在各交通收費站點、各級治安卡點開展流動稽查,在高速公路匝道口、國道、省道以及人員、車輛較多的公路沿線巡查堵控,重點對大貨車、麪包車、農用車進行攔截檢查;

組織人員在我市與外地市(縣)相鄰的邊界嚴防死守,防止周邊地區煙花爆竹非法流入我市;

對違規燃放的責任單位或責任人處罰到位,該罰款的要罰款,該拘留的要拘留。通過嚴厲打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形成強有力的威懾作用。

2020年12月份以來,我市共查處煙花爆竹行政案件14起,行政拘留2人,行政罰款12人,罰款2400元。

(來源:濮陽早報 記者 張迪)

來源:文明濮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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