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單位不得誘導超量點餐
本報訊(記者 李澤偉)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昨天表決通過《北京市反食品浪費規定》,法規即刻公佈施行。《規定》提出,餐飲服務經營者可以對造成明顯浪費的消費者收取處理廚餘垃圾的相應費用,單位食堂可根據條件實行自選點餐計量收費,餐飲外賣平台不得誘導、欺騙消費者超量點餐,自助餐經營者可以採取事先約定的方式,對造成浪費的消費者收取相應費用。此外,不得製作、發佈、傳播宣揚量大多吃、暴飲暴食等浪費食品的節目或者音視頻信息。
《規定》提出,餐飲服務經營者要安排服務人員作為勸導員提示消費者適量點餐、取餐、打包剩餘餐品,對明顯過量點餐、取餐的行為進行提醒、勸導等。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明示服務項目及其收費標準,不得設置最低消費額,不得誘導、誤導或者迫使消費者超量點餐。餐飲服務經營者可以對造成明顯浪費的消費者收取處理廚餘垃圾的相應費用,收費標準應當明示。點外賣也納入法規視野,《規定》明確要求,餐飲外賣平台應當以顯著方式提示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餐飲外賣平台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不得采用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等方式誘導、欺騙消費者超量點餐。餐飲外賣平台違反本規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採用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等方式誘導、欺騙消費者超量點餐的,由有關部門按照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處理。學生餐、旅行餐和自助餐也有了新規。
《規定》明確,學校、幼兒園食堂或者校外供餐單位應當結合學生性別、年齡、體質等情況,提供安全、衞生、符合營養需要和口味需求的餐品,減少因個體差異導致的食品浪費。旅行社及導遊應當根據旅遊者用餐人數、飲食習慣等,科學合理安排團隊用餐,提醒適量點餐、取餐。自助餐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主動告知消費規則和防止食品浪費要求,可以採取事先約定的方式,對造成浪費的消費者收取相應費用。防止食品浪費,還要靠個人的自覺。
《規定》也明確了家庭和個人的責任。提倡家庭養成文明、健康、科學的飲食習慣,按照日常生活實際需要採購、儲存和製作食品,減少廚餘垃圾。個人應當遵守反食品浪費相關行為規範,外出就餐時應當適量點餐、取餐,主動打包剩餘餐品,踐行“光盤行動”。
商業街區牌匾標識應避免“千店一面”
《北京市户外廣告設施、牌匾標識和標語宣傳品設置管理條例》9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昨天表決通過《北京市户外廣告設施、牌匾標識和標語宣傳品設置管理條例》,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條例》提出,本市對户外廣告設施、牌匾標識和標語宣傳品設置的管理堅持保障城市活力和嚴格規範管理相結合,户外廣告設施不得超出建築物頂部,設置固定式牌匾標識不得超出建築物頂部外輪廓線,商業街區的固定式牌匾標識設置指引,應當體現商業街區活力,為經營者自主設計牌匾標識提供創意空間,避免樣式、色彩、字體等同質化。
堅持保障城市活力和
嚴格規範管理相結合
《條例》提出,本市對户外廣告設施、牌匾標識和標語宣傳品設置的管理堅持保障城市活力和嚴格規範管理相結合,遵循市級統籌、屬地負責,科學規劃、合理佈局的原則。 設置户外廣告設施、牌匾標識和標語宣傳品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國家和本市的相關規劃、技術標準和規範,與城市區域功能和風貌相適應,與街區歷史文化和人文特色相融合,與周圍市容環境和城市景觀相協調。
户外廣告設施
不得超出建築物頂部
《條例》明確,設置户外廣告設施,不得影響交通安全設施、市政公共設施、交通管理設施、消防安全標誌、無障礙設施的使用,不得影響道路交通安全,不得超出建築物頂部,不得妨礙他人生產生活,不得破壞城市景觀或者建築物、構築物外觀,不得違反規劃利用户外台階、樓梯扶手、欄杆、建築物窗户等。此外,天安門廣場以及廣場東、西兩側、中南海以及故宮周邊,長安街及其延長線東起國貿橋東端西至新興橋西端道路兩側,國家以及本市黨政機關、外國使領館區域,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築的保護範圍內等區域,禁止設置商業户外廣告設施。
除公交車外其他車輛
禁止設置車身户外廣告
《條例》明確,城市管理部門應當組織相關部門、公共汽電車運營企業根據車型以及運營線路,編制公共交通固定運營線路上的公共汽電車車身户外廣告設置方案,明確車身廣告的設置部位、類型、材質以及安全保證措施等要求,並向社會公佈。其他車輛禁止設置車身户外廣告。違反規定,未按照公共汽電車車身户外廣告設置方案設置公共汽電車車身户外廣告,或者在非公共汽電車車身上設置廣告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每輛車五千元處以罰款。影響安全駕駛的,由公安交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固定式牌匾標識
不得超出建築物頂部外輪廓線
《條例》提到,設置固定式牌匾標識,應當符合固定式牌匾標識設置規範,與其載體風貌、周邊景觀相協調,不得影響交通安全設施、市政公共設施、交通管理設施、消防安全標誌、無障礙設施的使用,不得妨礙車輛等交通工具以及行人通行,不得延伸擴展至道路上方或者跨越道路等影響道路交通安全,不得超出建築物頂部外輪廓線,不得破壞城市景觀或者建築物、構築物外觀等。
商業街區固定式牌匾標識
應避免樣式、色彩、字體等同質化
為了保障活力,《條例》提出,商業街區的固定式牌匾標識設置指引,應當符合街區功能定位,突出文化特徵與地方特色,體現商業街區活力,為經營者自主設計牌匾標識提供創意空間,避免樣式、色彩、字體等同質化。連鎖經營企業設置牌匾標識的,可以沿用同一品牌的設計風格和色調,並與建築物外立面造型、街區文化特色、周邊景觀相協調。此外,屬於文物保護單位、不可移動文物、歷史建築固有的固定式牌匾標識,應當原貌保留;新設置的,不得影響本體安全和風貌以及周邊景觀。
不得采用在建築物刻畫、噴塗等
影響市容方式設置標語宣傳品
對於標語宣傳品,《條例》也有明確規定,在公共場所設置標語宣傳品,不得采用在建築物、構築物等處刻畫、塗寫、噴塗等影響城市容貌的方式,此外,不得影響道路交通安全,不得影響設置載體安全,不得妨礙他人生產生活等。此外,天安門廣場地區,城市副中心行政辦公區等區域,除在國家重大活動期間由市人民政府決定設置外,禁止利用交通、照明、電力、通信、郵政、環境衞生等公共設施設置標語宣傳品。 文/本報記者 李澤偉
市民訴求限時辦理 首接負責不得推諉
《北京市接訴即辦條例(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
昨天,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繼續召開,會議聽取和審議《北京市接訴即辦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提出,市民熱線服務工作機構實施派單,應當在訴求工單上註明辦理時限。本市對接訴即辦工作實行首接負責制,除存在職責或者管轄異議外,接到派單的單位應當即時接受派單,不得推諉。
各有關單位在接訴即辦工作中對訴求人服務態度惡劣粗暴,有推諉、敷衍、弄虛作假等違法履職行為,由其上級行政機關責令改正,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後果的,由相關負責部門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中的公職人員依法給予政務處分。
去年“接訴即辦”辦理訴求上千萬件
2019年,本市深化黨建引領“街鄉吹哨、部門報到”改革,建立接訴即辦機制。截至目前,已有52條熱線整合至12345市民服務熱線。2020年,接訴即辦工作辦理市民和企業訴求1103.94萬件,較2019年環比上升55.24%,全年收到表揚電話、表揚信、錦旗等共計3.1萬件,環比上升76.89%。
《條例(草案)》不設章節,共33條,主要包括五個方面內容,明確接訴即辦的內涵,確立接訴即辦工作體系,建立全流程辦理機制,明確訴求協調辦理機制,加強接訴即辦數據應用。
對訴求限時辦理 首接負責不得推諉
接訴即辦要求聞風而動,快速辦理,《條例(草案)》對辦理時限提出專門要求。第十五條提出,市民熱線服務工作機構實施派單,應當在訴求工單上註明辦理時限。辦理時限由市政務服務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和行業標準制定。為了保障高效辦理訴求,《條例(草案)》明確四項訴求協調辦理機制。首先是首接負責制,除存在職責或者管轄異議外,接到派單的單位應當即時接受派單,不得推諉。此外,還可以藉助“街鄉吹哨、部門報到”機制、分級協調機制和央地軍地訴求協調辦理機制,高效辦理訴求。
如何保障市民訴求得到高效辦理?《條例(草案)》列出“緊箍咒”。第二十四條明確,訴求辦理時限屆滿,市民熱線服務工作機構應當通過電話、短信、網絡等形式對訴求人進行回訪,瞭解訴求辦理的響應、解決、滿意度等情況。監督方面,各級監察機關應當加強接訴即辦專項監督,督促各有關單位依法履職。各有關單位在接訴即辦工作中,對訴求人服務態度惡劣粗暴的;有推諉、敷衍、弄虛作假等違法履職行為的;不辦理或者逾期辦理訴求事項,且不説明正當理由的;泄露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其他濫用職權、翫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責令改正,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後果的,由監察機關或者公職人員任免機關、單位,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中的公職人員依法給予政務處分。
《條例(草案)》提出,本市採取措施推動接訴即辦向主動治理、未訴先辦深化,推動解決社會普遍關注的突出問題,加強對訴求反映集中的重點領域或者區域治理。本市對持續時間長、解決難度大、事關民生福祉的重大問題,建立定期調度、重點解決機制,集中時間、集中資源、集中力量推動問題解決。
訴求人提出訴求不受壓制和打擊報復
《條例(草案)》確立接訴即辦工作體系。明確政府方面職責,強化社會協同。倡導全社會共同參與接訴即辦,暢通渠道,推動人民團體、行業協會商會、慈善類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等社會力量參與接訴即辦工作。市民在反映訴求時需要注意什麼?《條例(草案)》明確訴求人的權利義務。訴求人在接訴即辦工作中享有的權利包括:就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態環境保護等領域提出訴求;自主選擇以語音、文字、圖片、視頻等方式提出訴求;瞭解訴求辦理情況;評價訴求辦理情況;提出訴求不受非法干預、壓制和打擊報復。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煽動、串聯、脅迫等方式影響他人自主表達訴求。訴求人在接訴即辦工作中應該如實表達訴求,對提出訴求的內容負責,客觀、理性評價訴求辦理情況,不惡意反覆撥打或者長時間佔用市民服務熱線,妨礙他人使用熱線反映訴求等。文/本報記者 李澤偉
本市今年新增地方政府債998億元
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昨天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本市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及市級預算調整方案。
本市2021年地方政府債務新增限額998億元,其中,一般債務158億元,專項債務840億元。主要用於生態環保、醫療健康、鄉村振興、交通基礎設施、市政和產業園區基礎設施、棚户區改造、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城市副中心建設和南水北調配套工程等重點領域和重大工程。本次會議還審議通過了將新增地方政府債務收支納入預算管理的市級預算調整方案,同時綜合考慮擬發行的374.45億元再融資債券情況,涉及預算調整金額1372.45億元。調整後,2021年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收支總規模由4737.94億元調整為5089.30億元;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總規模由1386.03億元調整為2407.12億元,調整後市級預算收支平衡。
據介紹,為更好實施更加積極的財政政策,助力首都經濟發展,今年新增債券分配包括四個方面。一是穩經濟、促投資,擬安排545.83億元用於保障市級固定資產投資、市政和產業園區基礎設施等領域項目資金需求,發揮政府債券資金投資拉動作用;二是保在建、防風險,擬安排324.20億元用於緩解在建棚户區改造、老舊小區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資金困難,防止出現“半拉子”工程;三是助生態、惠民生,擬安排68.07億元用於支持生態環保、醫療健康、鄉村振興、社會保障等領域項目建設,保障市民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獲得感;四是保重點、促發展,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戰略決策,擬安排59.90億元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交通基礎設施和南水北調配套工程等重大工程建設。
據介紹,截至2020年末,本市政府債務餘額6063.59億元,較2019年底增長18.13%。政府負債率為16.8%,低於全國45.8%的平均水平。總體看,本市政府債務風險可控。文/本報記者 李澤偉
圖示文字/本報記者 李澤偉
圖示編輯/張鵬 圖示製作/沙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