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救命錢”變“唐僧肉”
【來自國新辦新聞發佈會的報道】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出台——
防止“救命錢”變“唐僧肉”
光明日報記者 邱玥
備受社會關注的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邁出重要步伐——近日,《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並於日前公佈,旨在保障醫保基金安全,促進基金有效使用。在國新辦2月20日召開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國家醫保局等有關部門負責人圍繞《條例》相關問題進行了詳解。
扎牢醫保基金監管制度籠子
醫保基金是百姓的“看病錢”“救命錢”,涉及百姓切身利益。但是,醫保基金使用主體多、鏈條長、風險點多、監管難度大,欺詐騙保問題持續高發頻發,監管形勢一直比較嚴峻。
國家醫保局副局長施子海介紹,2020年,國家醫保局會同衞生健康部門檢查了定點醫藥機構60餘萬家,加上定點醫療機構自查,共處理違法違規違約定點醫藥機構40餘萬家,追回醫保基金223.1億元。“也就是説,一半以上的定點醫藥機構不同程度存在基金使用方面的問題。”施子海指出。
如何防止百姓的“救命錢”成為“唐僧肉”?施子海表示,《條例》將於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具體包括六方面內容:明確基金使用相關主體的職責;對構建行政監管、社會監督、行業自律相結合的監管體制作出了規定;對建立醫保、衞生、中醫藥、市場監督、財政、審計、公安等部門的監管合作機制作出安排;對加強醫保協議管理提出了要求;對監管的形式作出規範;對監督檢查的措施及程序作出了規定。“核心內容是織密扎牢醫保基金監管的制度籠子。”施子海説。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條例》還加大對違法行為處罰力度,提高法律震懾力。“《條例》在進一步建立健全監管機制的同時,針對不同違法主體、違法行為、違法情形,綜合運用多種處罰措施,分別設置相應的法律責任,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懲戒力度,讓違法者付出更大的代價,進而引導和督促醫療保障基金的使用主體更好做到合法合規。”司法部立法三局局長王振江表示。
施子海強調,《條例》始終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的價值取向:一是在立法目的方面體現了“為民”,着力加強醫保基金使用監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促進基金有效使用、維護公民醫療保障合法權益;二是在醫保基金使用和享受醫保經辦服務方面體現了“便民”,要求建立健全全國統一的醫療保障經辦管理體系,提供標準化、規範化的醫療保障經辦服務;三是在提供醫藥服務方面體現了“利民”,定點醫療機構要按照規定提供合理必要的醫藥服務,維護公民健康權益。
多措並舉規範醫療服務行為
近幾年,醫保詐騙呈高發多發態勢,一些定點醫藥機構大肆騙保,一批不法分子倒賣藥品騙保牟利。僅2020年,全國公安機關就偵辦此類案件1396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082名,追繳醫保基金4億多元。
對此,公安部刑事偵查局政委秦運彪表示,公安機關將會同醫療保障部門,部署開展打擊欺詐騙保專項整治行動,集中打擊整治各類醫保詐騙犯罪,堅決遏制案件高發多發態勢。一是強化線索排查,加強與醫保、審計、衞健委、藥監等部門溝通協調,強化跨部門數據共享,暢通線索移送渠道,多途徑獲取違法犯罪線索;二是強化聯動打擊,嚴格按照《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加強部門協作配合,增強打擊醫保詐騙犯罪整體合力,形成快偵快破、嚴打高壓態勢;三是強化機制建設,對各類醫保詐騙案件深入分析研判,及時發現隱患漏洞,通報有關部門完善監管機制,加強源頭防範,最大限度預防減少此類案件的發生。
此外,一些醫療機構也存在不同程度的過度診療問題,在一定程度上浪費了醫保基金。“針對這類違規違法行為,《條例》也作出了明確的處罰規定。我們將會同有關部門多措並舉,規範醫療服務行為:一方面,加強支付方式改革,讓醫療機構增強控制成本的內生動力;另一方面,加大綜合監管力度,進一步規範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行為,把《條例》的要求落實到位。”施子海透露,近期,中央深改委審議通過了《關於進一步規範醫療行為促進合理醫療檢查的指導意見》,對規範醫療服務行為作出了一系列改革性的工作部署。各類醫療機構將按照有關政策規定,進一步規範醫療服務行為,過度醫療行為將會得到有效控制。
國家衞生健康委醫政醫管局監察專員焦雅輝表示,《條例》的出台對於依法加強醫保基金使用的監管具有重要意義,同時,對於醫療機構依法合規規範使用醫保基金,用好管好老百姓的“救命錢”也至關重要。國家衞健委將進一步規範醫療機構的醫療行為,促進合理用藥和檢查,通過一系列措施,合理使用醫保基金,同時降低不合理的醫療費用。
《光明日報》( 2021年02月22日 16版)
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