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來人民法院審結環境資源案196.5萬件

十年來人民法院審結環境資源案196.5萬件

  人民日報北京9月25日電 (記者倪弋)記者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過去十年來,人民法院堅持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充分發揮環境資源審判職能作用,共審結各類環境資源案件196.5萬件。嚴懲破壞生態環境犯罪,審結環境資源刑事案件24.4萬件;充分救濟環境民事權益,審結環境資源民事案件137.8萬件;支持並監督行政機關履職,審結環境資源行政案件34.3萬件;落實環境有價、損害擔責,審結環境公益訴訟案件1.58萬件;依法追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審結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335件。

  過去十年,人民法院深化改革創新:最高人民法院專門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庭,批准設立南京、蘭州、昆明、鄭州、長春環境資源法庭。全國法院結合生態環境保護實際需要,已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專門機構或組織2426個,涵蓋四級法院的專門化審判組織架構基本建成。將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歸口至環境資源專門審判機構或組織審理,促進懲治犯罪、賠償損失和修復環境協調統一。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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