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肇事肇禍精神病患者持有機動車駕駛證進行清理註銷的公示

公示

根據江西省公安廳《關於對肇事肇禍精神病患者持有機動車駕駛證進行清理註銷的通知》精神,現將一批身體條件不適合駕駛機動車人員清單進行公示。為確保駕駛人自身安全以及公共交通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之規定,擬決定註銷以下人員的駕駛證!

註銷機動車駕駛證告知書已於2022年6月14日以信件方式郵寄給駕駛人,如有疑問請聯繫贛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開發區大隊車輛管理所,聯繫電話:0797-8371318。

贛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開發區大隊

2022年12月12日

相關人員名 單公示如下

關於對肇事肇禍精神病患者持有機動車駕駛證進行清理註銷的公示

來源:車輛管理所

編輯:邱偉雯

審核: 易文瓊 肖贇

審定:錢 明

【來源:贛州經開區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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