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自治區黨委批准,自治區紀委監委對北海市政府原副市長、公安局原局長袁健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並對其採取留置措施。
經查,袁健暉喪失理想信念,棄守職責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串供和偽造、隱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組織觀念淡漠,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選拔任用幹部;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長期參與境外賭博活動;貪慾膨脹,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執法犯法,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袁健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袁健暉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來源:環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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