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本經濟產業省正在重新審查一項有關禁止放射性廢棄物出口的規定,希望委託海外企業處理3種被歸為放射性廢棄物的大型機器。
新華社發(克里斯托弗·朱 攝) 圖文無關
據共同社16日報道,根據日本多家電力公司的信息,日本經濟產業省正在考慮修改規定,希望將國內核電站原子爐廢爐後的3種大型機器出口至海外處理,它們分別為可利用反應堆熱量發電的蒸汽發生器、提高原子爐迴流水温的供水加熱器、用於儲存和運輸廢棄核燃料的容器。
截至今年3月底,日本全國核電站共有57230噸歸屬於上述3種類型的放射性廢棄物。日本《外匯及外國貿易法》規定,禁止出口放射性廢棄物。不過,經濟產業省正在研究制定例外規定,允許電力公司委託海外承包商處理某些大型設備,條件是接收國可再次利用這些設備。
日本核反應堆的退役預計將從2020年代中期開始加速,放射性廢棄物也將隨之增加。據《日本時報》17日報道,批評人士認為,不應將日本的放射性廢棄物運至其他國家,而應通過改進相關處理技術在國內實現回收此類廢棄物。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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