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交完錢三個月沒提到車,車款也不退,車主要錢有方商家爽快退錢

由 藍樹芬 發佈於 綜合

大家都知道買車的時候需要車的證明,如果沒有合格證的話,去汽車管理所的話,就不能掛車牌,但是,現在很多4s店為了維持駕駛,把車的合格證存入銀行借入貸款,我取了車的錢之後把車寄存在銀行,但是,如果公司的駕駛有問題的話,就不能取得合格證,付款後三個月都沒有提到車,車的費用也不退還,車主要是有錢的。

對於卡車司機來説,汽車是他們生存的工具,所以時間很寶貴,如果買了車,我想盡早掛牌出去工作,那我就早點回來,四個車主在一個車主的車店買了卡車,但是付了全部的錢還沒提到車,我想還錢。

這四個車主在同一個車鋪買了卡車,對方説可以包卡,付錢就可以了,我想車主們也能節約,所以付了錢,但是,現在已經過了三個月了,因為看不到車的影子,車主很着急,商店裏他們預約的車超過了標準,當地的汽車管理所説一天只有兩個車牌,所以只能等了。

如果超過了車的標準的話,可以換吧,換了車,還不能上牌,這四個車主一起找商店求話,對方表示10天內一定可以上牌,否則會退還給他們,但是又過了半個月,對方的承諾還沒有執行,車主也失去了忍耐力,所以我來找媒體一起買錢,面對媒體,4s店又東拉西扯,車已經上線等着掛牌。

但是,這種説法很快就遭到了主人的反駁,貸款和合同都沒下來,而且我沒有車,為什麼在線了?商人想圓周自己説的話,但是車主還沒有買,後來在記者的協商下,商人終於答應把錢還給車主,之後,車主陸續退錢,但每人扣除了手續費,但是車主已經很滿意了,拉也不知道要拖到什麼時候。

小編覺得這家商店的做法和流氓沒什麼區別,答應了車主的事情不會,那還答應做什麼?這四個車主也確實有辦法,讓商店在照相機前讓自己答應,這樣也沒有辦法悔,今後大家在買車的時候,要提高警惕,遇到這樣的事情一定要留下證據,當然應該遵守權利,否則,錢很難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