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粟裕
9月15日,最高法舉行新聞發佈會,發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推動新時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暨案例選編(一)。最高法民一庭綜合辦主任危浪平在回答封面新聞記者提問時表示,完善直接立案機制,推進完善人民法庭直接立案或者基層人民法院派駐立案機制。推進人民法庭跨域立案服務,確保能夠作為立案協作端辦理跨轄區、跨縣、跨市、跨省立案。
最高法民一庭綜合辦主任危浪平。
危浪平介紹,各地法院加強民生司法保障,切實實施民法典,依法妥善審理家事、民間借貸、人身損害賠償等基層易發多發案件,暢通權利救濟渠道,維護人民羣眾合法權益。
他表示,深化家事審判改革,用好心理輔導干預、家事調查、訴前調解、案後回訪等措施,加大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落實力度,保障留守兒童、留守婦女、留守老人以及困難羣體和特殊人羣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嚴等合法權益。
堅持因地制宜,在具備硬件設施的人民法庭建立訴訟服務站,鼓勵在人民法庭及轄區鄉鎮街道綜治中心或者矛盾調解中心設立自助訴訟服務設備,方便當事人隨時隨地辦理訴訟業務。有條件的人民法庭,可以設立視頻調解室,提供跨地域視頻調解等服務。
他還指出,推進案件繁簡分流,積極優化司法確認程序,完善小額訴訟程序和簡易程序規則,推行在線審理機制,依法綜合運用督促程序、司法確認程序、小額訴訟程序、簡易程序、獨任制審理等,積極推廣適用令狀式、要素式、表格式等裁判文書,有效降低訴訟成本,提升司法效率,充分保障人民羣眾合法訴訟權益。
“發揮數字化時代電子通訊優勢,加強電子送達,推行集約化送達方式。發揮基層網格員作用,充分調動網格員積極性,發揮其熟悉社區情況、瞭解轄區人員信息的優勢,綜合運用現代和傳統手段破解送達難題。”危浪平説。
危浪平還表示,探索部分案件由人民法庭直接執行的工作機制,可以根據人員條件設立專門執行團隊或者相對固定人員負責執行。“案件較多的人民法庭,探索由基層人民法院派駐執行組等方式,提高執行效率,最大限度方便羣眾實現訴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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