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關於進一步加強司法法律交流合作的會談紀要》

12月17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在廣東珠海簽署《關於進一步加強司法法律交流合作的會談紀要》,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國家首席大法官周強和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賀一誠出席簽署活動。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二級大法官楊萬明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分別代表雙方簽署《會談紀要》。

澳門迴歸祖國22年來,最高人民法院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方面深化務實合作,簽署一系列司法協助安排,建立定期化、常態化交流機制和交流平台,創造性構建起具有中國特色的區際司法協助體系,實現更緊密協作和更深入融合,豐富完善了“一國兩制”實踐,為保持澳門長期繁榮穩定、促進“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發揮了積極作用。

此次《會談紀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首次簽署的司法法律交流合作框架性文件,為雙方進一步加強交流、深化合作規劃了路線圖。《會談紀要》對兩地共同推進司法法律規則銜接、機制對接,建立完善跨境商事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推進信息技術與法治建設融合發展,更好地發揮澳門聯繫葡語系國家和地區的橋樑紐帶作用等作出了全方位、系統性規定。《會談紀要》的簽署,是對兩地司法法律交流合作經驗的總結提升,對新時代進一步深化兩地交流合作、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二級大法官龔稼立參加簽署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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