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打擊“金融蛀蟲”,一體推進懲治金融腐敗和防控金融風險

北京商報訊(記者 李海顏)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8月22日消息,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下發第四十七批指導性案例,為辦理金融領域新類型職務犯罪案件提供辦案指導,案例涵蓋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違法發放貸款、違規出具金融票證、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等罪名,涉及銀行、期貨、資產管理等國有金融機構。

據瞭解,金融領域職務犯罪一般是指金融監管機構和金融機構的公職人員利用公權力實施的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環境、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等犯罪。最高檢第三檢察廳負責人就第四十七批指導性案例答記者問介紹,2021年1月至2023年7月,全國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的金融領域職務犯罪案件共計652人,貪賄類犯罪佔比最高,其中,受賄罪411人,貪污罪149人,佔金融領域職務犯罪人數的85.89%。與常規的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等犯罪行為相比較,金融系統腐敗具有涉案主體身份複雜、覆蓋面較廣,金融領域特有的權力和資源成為攫取私利的工具,犯罪手段複雜隱蔽且具有專業化特點,危害後果更嚴重等特點。

最高檢第三檢察廳負責人表示,下一步,檢察機關在金融領域反腐敗工作方面,既要依法辦理好涉案金額大、社會影響惡劣的大要案,也要馳而不息地打擊各個領域和環節的“金融蛀蟲”,一體推進懲治金融腐敗和防控金融風險。堅持“一案雙查”,加大在辦理金融領域職務犯罪案中同步審查洗錢等衍生犯罪問題力度,同時制定指導意見,破解實踐難題,並加強訴源治理,提升法律監督的力度和準度,此外,還將多措並舉打造金融領域職務犯罪檢察專業團隊。

最高檢:打擊“金融蛀蟲”,一體推進懲治金融腐敗和防控金融風險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657 字。

轉載請註明: 最高檢:打擊“金融蛀蟲”,一體推進懲治金融腐敗和防控金融風險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