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區域”和“國別”的研究場域內不乏城市的身影,但城市本身尚不是區域國別研究的關注重點,鮮見將城市研究與區域國別研究相關聯的研究成果。在城市研究領域,目前最為“靠近”區域國別研究的當屬外國城市研究,而區域國別研究鮮少單獨討論城市話題。至於全球城市研究,在理論範疇上首先是經濟學,其次是全球治理,單獨與區域國別研究的學科對話還較少。但客觀上,區域國別研究涉及大量的具體城市,因此,城市研究與區域國別研究可以交叉融合,未來區域國別研究中擁有可能的城市研究增長點。為找準區域國別研究中的城市定位,本文試分析如下:
區域國別研究中的城市不是簡單的外國城市介紹
在中國學術界,區域國別研究被認為擁有“‘外性’——關注中國之外的研究對象,‘廣性’——儘可能涵蓋研究對象的各個方面”,是以中國為主體,觀察外部世界的新學科。我們要考慮到,區域國別研究中的城市,實際上已被推上在區域和國別發揮作用的地位。因此,一定要強調其從城市角度發揮着哪些區域影響和國別影響。
“區域國別研究應該是對某一個國家或者某一個地區的全面瞭解”,這一論斷其實就已經包含了全面瞭解某一個國家或某一個區域城市的要求,但區域、國家的數量總是可以控制在一個兩位數或百位數的數量級,而城市則往往不能做到這樣一個層面的數量級。因此,從研究“單元”的角度而言,對國家和區域的全面瞭解,還是可以體現主權高度的綜合概括性。而城市則因其本身的數量和解決城市問題的研究需要,則主要還是偏向相對細節化問題(如城市規劃與建設、城市交通、城鄉一體化發展等)上的研究,具體的城市場景是不可或缺的,對主權高度相關問題的討論極其有限。
這裏提出的“主權高度”問題,不是一時起意的。歷史上,歐美的區域國別研究發端於近代早起歐洲列強海外探險和殖民擴張活動,成型於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美蘇冷戰期間的全球爭霸與區域爭奪,以致區域國別研究有“帝國之學”或“大國之學”的特殊論,研究內容上也可以分廣義和狹義。但無論如何劃分,服務於大國戰略,從“大國主權的高度和水準上”看所研究區域、國別的域內之真,是題中之義。
做好區域國別研究中的城市,這種“主權高度”和城市問題必須相結合。城市研究議題中有哪些是直接服務於主權事項的呢?我們經歷的這個時代,城市的全球聯繫已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水平,一般城市雖然不擁有主權(城市國家除外),但涉主權事項卻相當多元。垂直體系上的國防、國家安全、出入境管理;經濟、社會、文化重點領域的國家佈局、布點;國家級的大科學裝置、大型基礎設施,都需要“嵌入”具體的城市“裝置”之中,加之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數據資源的充分彙集。使得這些城市發揮諸如“國家中心城市”“國家級都市圈”的具體作用。這些城市的影響力,就可以説處於國別區域研究所直接關注的範疇了。
區域國別研究中的城市不會是,也不能是簡單的、平面式的外國城市介紹,將城市放入區域、放進國別,在主權高度上看中國之外的區域、國別城市發展,也許是當下我們對國外城市開展研究的新使命。
如何開展將城市放入區域、放進國別的研究
將城市放入區域、放進國別開展研究,首先,在學科意義上,要注意辨析“城市科學羣”的30多個獨立學科中,到底有哪些容易對接進入區域國別研究領域,哪些又不太容易放在區域國別範圍內。其實,和區域國別研究有類似性,城市研究也是一個相當交叉的學科,甚至是學科交叉尤其突出的學科。當區域國別研究和城市研究“握手”之時,交叉又交叉的學科“互訪”感極強。其實,按照城市學的邏輯,區域國別研究也就是“區域國別科學羣”——區域國別學是獨立的綜合學科,包含在“區域國別科學羣”之內,是這個科學羣的牽頭學科。正如“城市學是獨立的綜合性學科,它包含在城市科學羣之內,是一個牽頭學科”的論斷。在“城市科學羣”中,既有自然科學學科,如城市建築學、城市地理學、城市規劃學、城市園林學、城市設計學、城市生態學;也有社會科學學科,如城市社會學、城市經濟學、城市管理學、城市人口學等等。“區域國別科學羣”由區域國別學抓總,不斷產生理論引導,而區域國別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 “語言、宗教、歷史、法律” “新技術、網絡空間、虛擬社會、元宇宙”等等,使得區域國別研究充盈起來,在學術資源上高度交叉融合,相互啓發。將城市放入區域國別,就會有區域國別的城市地理、區域國別的城市規劃、區域國別的城市社會、區域國別的城市經濟、區域國別的城市管理、區域國別的城市人口等,這可以形成一系列的研究成果,以課題、書系、資政報告等形式呈現。
其次,對城市研究中既有的涉及區域、國別研究資源進行整理、組合、重列等。在城市研究領域,有大量的國別城市發展數據、全球城市指標排名(通過全球城市指標排名會比較容易地分析區域範圍中的城市),而且因為這些排名的新聞效應強,傳播頻率高,往往都在長期更新。如城市研究領域的幾大綜合性排名:全球化與世界城市研究網絡(GaWC);森紀念財團“全球城市實力指數”(GPCI);科爾尼全球城市指數(GCI);全球城市競爭力研究(GUCP)等,都已具備相當影響力,可對分項進行的區域國別城市研究在“主權高度”和“數據廣度”上發揮積極作用。國別城市發展數據方面,收集整理各國主要的城市研究機構研究對國內城市開展的研究報告,也可以形成有效數據庫和數據集,以助研究所需。
第三,以區域國別研究為目的的外國城市實地調研。區域國別研究中最具挑戰性,同時也最具吸引力的部分莫過於開展域外實地研究。以區域國別研究為目的,站在為大國對外交往服務的基礎上,不斷紮實開展面向區域國別重點城市、“一帶一路”節點城市的田野調查,是將城市放入區域、放進國別開展研究不可替代的內容。域外實地的區域國別城市調研,還可以充分發揮城市研究中的城市社會學、都市人類學功用,不斷探索新的區域國別城市研究知識生產模式。
未來城市研究與區域國別研究能否形成範式互鑑?在這個問題上,首先看城市研究的未來方向。未來城市研究面向“信息技術影響、大數據應用及人本需求三者交織的領域發展”。但是,在數據驅動還是人本驅動這種範式問題上,城市研究學界仍是爭議不斷。反觀區域國別研究,在站穩大國之學立場的基礎之上,將作為“包羅萬象的大學問”和“針對某一國家和區域、某一專業領域、某一具體問題的小學問”組合成的整體,集中推進。從區域國別學“以國別和區域為研究對象”的主權高度出發,城市研究也許就不會糾結於數據驅動或人本驅動問題。但人文關懷、人本需求,最終落腳到人類——那些鮮活生命的集合的發展和進步上,應當也是區域國別研究在範式驅動上的終極追求。
(作者為上海外國語大學副教授)
作者:張鵬
編輯:陳瑜
責任編輯:楊逸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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