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1月5日電(記者孫亮全)父親去世後,兒子隱瞞消息,6年間冒領養老金20餘萬元。山西省太原市萬柏林區人民法院近日公開宣判了這起詐騙案,被告人韓某陽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韓某陽的父親韓某成系太原市某企業職工,退休後由太原市企業養老保險服務管理中心向其發放養老金。韓某成於2011年1月份死亡,其親屬未如實向原單位報告,在原單位對韓某成進行身份認證時,被告人韓某陽為冒領其父韓某成的養老金,將其在世時手持身份證的舊照片郵寄至原工作單位,偽造韓某成在世假象。
2011年2月至2017年8月期間,被告人韓某陽共冒領養老金20.32522萬元。案發後,被告人韓某陽家屬向太原市企業養老保險服務管理中心退還騙取的全部養老金。
法院認為,被告人韓某陽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社會保險金,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應予以懲處。
來源: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