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屬於國家公職人員,在日常生活裏我們也經常看到他們的身影,而他們的主要任務就是維護社會治安,確保公共安全,因此民眾在遇到困難的時候也會選擇向警察求助。眾所周知,警察在外出執行任務的時候經常需要用到警車,它能在不同場所能夠發揮各種用途,是警察日常執勤必不可少的一種工具。我國的警車看上去也是大同小異的,但是經過仔細分辨後,你就會發現有的警車上印着公安,有的警車上印着警察,這是為什麼呢,你知道這裏面的區別嗎?
最開始的時候我國還沒有公安這個稱呼,基本上都是統稱為警察,公安以前其實是屬於政治保衞局的,主要是負責保衞工作。但是在國民黨的統治下,舊時候的警察非但不是正義代表,反而經常和黑暗勢力同流合污,所以為了消除舊的警察制度所帶來的影響,就用公安替換了警察。
雖然以前公安和警察的職能差不多,這兩個稱呼也曾經混用過,但是現在我們並不能簡單的把警察和公安劃等號,因為在後來我國已經對警察和公安做了一個區分,公安的職能也被進一步明確了。簡單地説就是,警察是總稱,而公安是其中一個類別。
警察是一個大的分類,基本上只要是穿警服,你就可以將其稱作是警察,它可以被分成兩個大類,也就是人民警察以及司法警察,在監獄和公安機關工作的屬於人民警察,一般是負責打擊犯罪以及維護治安,在法院和檢察院工作的就是司法警察,負責審判和裁決。
看到這裏你應該已經反應過來警察和公安的區別了,其實就是説公安是警察這個職業裏的一個分類,舉個例子説明,就是學校裏的所有老師都能被叫做老師,而劃分下來還有數學老師和語文老師等分類,分別負責不同學科的教授。
所以大家平常看到的警車上其實都會印着“警察”兩個字,然後如果是公安的車,在旁邊還會印上“公安”兩個字,之所以大家會覺得有的車是警察有的車是公安,應該是因為沒有完整的觀察過警車。另外如果是隸屬於其他機關的警察,例如法院和檢察院的警察,旁邊印的字也會發生變化。
而武警和特警的車更是完全不一樣,他們用的經常是裝甲車以及越野車,防護能力會更高一些,看起來會更霸氣,而這兩類車你也能夠輕易區分,因為它們旁邊也會印字。
另外在警察隊伍裏還有一類比較特殊的人,他們被稱為輔警,屬於編制外的公職人員,一般都是和公安機關簽署了勞動合同,然後協助公安幹警完成一些任務。
不管如何區分,警察最關鍵的原則依然不會變,那就是維護公平正義以及保障民眾的基本利益,公安也好警察也罷,在民眾看來他們似乎沒有什麼太大的差別,不管身處哪個位置,只要是一心為人民服務,那就是一位好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