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中時新聞網”報道截圖
據“三立新聞網”報道,顏姓男子走在路上莫名被毆打,送醫時全身是傷,尤其頭部傷勢最為嚴重,不但左耳耳膜被打破,耳朵縫了八針,雙眼嚴重瘀青,其中一隻眼睛已經腫到看不到眼珠,頭部也有腦震盪的情況。顏姓男子稱,18日晚間帶着女友跟兩名女性友人要到餐廳吃飯,進餐廳前先到快餐店買個飲料,走在路上就莫名“被嗆聲”(被罵),事發當時晚上19點多,一名開奔馳的男子最先罵人,接着停車後,4人下車就團團圍住顏姓男子毆打,其中一人還持甩棍攻擊,甚至連椅子都成了打人的武器,顏姓男子被打到遍體麟傷,同行友人立刻幫忙報警。
台灣“三立新聞網”報道截圖
被人毆打的顏姓男子。圖自台灣“三立新聞網”
警方隨後在當天晚上23時許,逮捕了幾名打人的男子,主要施暴的楊姓男子年僅23歲,警方逮捕後以傷害、聚眾鬥毆罪移送法辦。
涉案4人被警方逮捕。圖自台灣“三立新聞網”
當地警方表示,顏姓男子行經路口穿越人行道時,與孫姓犯罪嫌疑人駕駛右轉的車輛相遇,孫姓犯罪嫌疑人認為被顏姓男子瞪眼,心生不滿,將車輛停下後一行人前往路口餐廳準備用餐,又巧遇被害人,隨即返回車輛拿取甩棍,毆打被害人,另外 3 名犯罪嫌疑人見狀也徒手毆打被害人,隨後駕車離開。警方還稱,“由於4人僅一人有前科,檢察官視4人無再犯的疑慮,裁定幾人各三到五萬元新台幣交保(取保候審)”,至於幾人涉嫌違反傷害罪,顏姓男子已提出訴訟,全案將進入司法調查。
對此,有島內網友諷刺,“上行下效!對前途絕望,找人一起死,滿滿的‘台灣價值’”。↓
也有網友表示,“又是台中市,檢方怕被打所以警察前門抓人,檢方後門放人,台中的治安真的是出門要穿防彈衣,戴安全帽”。↓
還有網友質疑台檢方最後將施暴者交保候審釋放的操作,“等下,拿甩棍不是違反了‘槍炮彈藥管制條例’了,居然還可以放出來?”“檢方認為4人無再犯疑慮,如何認定?觀察期多久?”↓
另有網友坦言,“台灣司法對於暴徒只能乾瞪眼,人民只能自求多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