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8月30日電 (見習記者 楊瀟瀟 王剛 通訊員 辛成)只是為了做業務,不惜售賣公民個人信息……2014年以來,地產經紀人周某(杭州籍)售賣300萬餘條公民個人信息,獲利2.6萬元人民幣(下同)。
30日,該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一案在浙江省杭州市江乾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包括周某在內的共42名被告人(實際到庭40人,其餘2人另行處理)一同站上被告席。
據瞭解,被告人周某系房地產自由經紀人,自2014年起便在日常業務活動中以購買、交換等方式,非法獲取了大量樓盤業主、車主、股民等各類公民個人信息。
圖為:被告人受審。 楊瀟瀟 攝
此後,被告人項某等人通過QQ聊天與周某取得聯繫,周某將上述共計300萬餘條公民個人信息出售給項某、張某等多人,非法獲利2.6萬元。
周某接受審判時稱,公民個人信息大多在房地產等羣裏與別人交換得來,部分從他人處購買得來,開始的目的是為了自己做業務,從2015年起開始與他人進行信息交換,後陸續大量購買、交換公民個人信息。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周某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公民個人信息,情節特別嚴重,應當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項某等41人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應當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院將擇日對此案進行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