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閔行區衞生健康委日前向一家花鳥市場開具3萬元的控煙違法場所罰單。據悉,這是2017年3月1日《上海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修正案生效實施後,上海執法部門開出的首張“頂額罰單”。
公共場合禁煙令已經發布多年,各地的多次修正也是日益嚴厲,由此可見我國整治公共場合吸煙的決心。但是從實施效果來看,雖有一定成效但顯然並未達到應有效果,在餐廳、KTV、市場等地仍多現室內吸煙現象。何以公共場合禁煙如此之難?僅靠糾正普通民眾,靠民眾自覺和個例處罰,能夠有效禁煙嗎?監管部門無法做到蹲點各個公共場合監督吸煙者,個別被懲戒的公共場合吸煙者,由於處罰力度不大也無法引起大批煙民的警醒,那麼公共場合禁煙令真的只能是一紙空文嗎?
僅去年明星王源、孫紅雷就曾帶領“公共場合吸煙”佔領多次熱搜,每次出現都有網友的“小題大作論”,認為成年人抽煙是個人自由,其中諸多為明星和“被牽連餐廳”叫屈的言論,這説明我國民眾的公共場所禁煙意識還遠遠不夠。明星有廣大民眾監督尚敢公共場合吸煙,何況普通人?由此可見,僅靠糾正個人,提高個人禁煙意識還遠遠不夠,餐廳等公共場所難逃其咎。
其實多地的控煙條例中都對“各禁止吸煙場所所在單位應承擔控煙管理主體責任和義務。”有所規定。相關禁煙場所因“放任顧客吸煙被處罰”,大可不必心疼,這是它們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而現實中,為了留住顧客,相關場所對顧客違規吸煙問題多采取放任態度,甚至有場所為吸引顧客主動提供煙具和“方便”。此次“頂額罰單”中的花鳥市場,2019年1月就曾因在禁止吸煙場所設置煙具、未履行禁煙義務等問題被處罰2500元,此次控煙違法行為屬於“再犯”和“頂風作案”,並且場所同時違反條例中的多項規定,在執法過程中,商户和業主仍未及時採取整改措施。
開出“頂額罰單”讓該市場感受下法律的“重錘”也是極好的,不如此不足以提高相關場合的警惕。殺雞儆猴,想必在這張“頂額罰單”的震懾下,公共場所將更好的認識到自己的責任和義務,更好的配合控煙行動。除了震懾,這張罰單的意義是讓控煙真正落實到各個環節,控煙是全社會的事,民眾應提高意識,積極配合,公共場所更應積極配合支持,承擔應有的責任和義務。
這張“頂額罰單”展現了上海對於禁煙的決心和行動,希望各地方能從善如流,將控煙落實到各個環節,加強監管,對相關公共場合開展治理。同時,對公共場合的控煙,有“頂額罰單”,更要有“常態罰單”,只有形成常態化管理,讓餐廳等公共場合對控煙真正上心,才能讓公共場所禁煙更好的推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