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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和事業編制雖然同屬於正式幹部,但是兩者之間也存在很多差距,不能相提並論。在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的眼中,主要是這3個方面的不同,造成了自己與公務員之間最大的差距。
第一,晉升渠道比公務員窄
為什麼説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的晉升渠道要比公務員的窄呢,首先是因為事業編制的種類不同,事業編制分為專業技術人員,工勤人員和管理人員,這3類人員除了管理人員外,其他2類人員都可以通過評職稱或者考職稱達到晉升的目的。但無論是評還是考,相比而言對學歷、工作年限、技能掌握情況的要求,都要比公務員晉升職級難的多,而且數量也會少的多。
而對於事業單位管理人員的晉升則相對難度更大。在機關事業單位中,管理人員在工作使用方面其實是參照公務員來執行的,基本上與公務員沒有太大差異,但是他們本身不具有參公身份,因此在晉升職級方面卻依舊是按照事業單位的標準執行的。管理人員的晉升都是由組織部門決定的,晉升途徑與提拔幹部的標準一樣,這也導致了很多管理人員晉升難,甚至在9級這個職員崗位上一直幹到退休。
第二,提拔崗位比公務員低
即便是副科級幹部這個層面的提拔,對於不同編制的幹部來説,也不是所有的崗位都是一樣的。所提拔的崗位不同,也決定了下一步的交流任職方向不同。一般情況下,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的提拔崗位都比公務員的提拔崗位低一個層級,只有在這個層級上工作一段時間後,才可以通過平級轉任到重要崗位的方式,調動到其他崗位,當然這其中還涉及到一個轉身份的問題。
對於事業編制工作人員來説,提拔副科級的崗位大多為二級事業單位。舉個例子説明,比如同在鄉鎮辦公室工作的2名文秘人員,一名為公務員,一名為事業編制,同時提拔為副科級領導幹部,具有公務員身份的人可以提拔為副鎮長,具有事業編編制的人則提拔為鄉鎮所屬公共事業中心的負責人。看起來似乎都是副科,但是下一步交流時卻不同,副鎮長可以提拔為副書記,但是鄉鎮公共事業中心的負責人,要麼換一箇中心繼續任職,要麼只有通過鄉鎮人代會轉身份後才可以當副鎮長,後面這種操作是很多事業人員都盼望的。這就是編制不同造成的不同。
第三,所得收入比公務員少
公務員的工資由4個部分構成,包括基本工資、工齡工資、獎勵工資、補助工資,由於公務員的職級晉升較快,所以工資的提標方面更佔優勢。事業編制的工資重要的由2個部分構成,主要是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薪級工資每級之間的差距不是很大,但是崗位工資之間的差距較大,職務晉升只主要影響的就是崗位工資的高低,晉升難也就説明了崗位工資相對較低。
公務員和事業編制工資之間的差距,一方面是因為職務晉升造成的,這對於基層的管理崗幹部來説尤為明顯;另一方面是因為公車改革後的車補造成的,因為公務員車補一項收入就要500元左右。總體而言,基層事業編制的工作人員相比公務員來説收入要低一些,除非具有一定的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