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治大講堂
黃先生主要是做黃金首飾回收生意,之後再郵寄到外地進行加工,原本以為選擇的快遞很安全,沒想到剛剛把貨物交給快遞員,隔天就收到不好的消息。
“我們寄了個順豐快遞,裏面都是我們之前回收的那些物品,把首飾之類的全部都熔成一整塊,大概價值在五十多萬。”黃先生告訴記者,寄出的物品實際重量達到1.4kg,價值約52萬。
快遞員取完件後,順豐APP上只顯示已取件,黃先生再次查詢的時候信息一直沒有更新,“正常情況下,快遞到網店掃碼之後就會更新出來,但是那天晚上沒有,我們打快遞員的電話,他什麼都不知道。”
快遞員表示會幫忙去網點查一下,過了一段時間,給黃先生打電話説找不到了。據瞭解,黃先生在郵寄快遞時,花了1250元給物品保價大概25萬。事情發生以後,順豐員工員工給黃先生打來電話稱,願意先賠償12萬,等找到貨品之後再説。
對於這種賠付方案,黃先生表示並不接受,“監控上清清楚楚,快遞員稱重完把貨物拿走了,我們郵寄的是50多萬的貨,你們弄丟了只賠12萬,我認為不合理。”
隨後,記者找到了順豐區域負責人李先生了解情況,“快遞員確實有一個重大失誤,他沒有清點好他收的件的數量,另外,這個快遞應該是在沒有到達站點的時候丟的,我們確實應該承擔責任。”
快遞點工作人員解釋稱,快遞員檢查好自己的拿來快遞後,倉管進行掃描、錄入,不存在物品仍在站點沒人管的情況。隨後,順豐報警求助,警方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經過雙方協商,順豐同意先理賠40萬,如果貨物找回在退還,黃先生也表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