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錄:當初和不愛的人結婚,後來怎樣了?

實錄:當初和不愛的人結婚,後來怎樣了?

父母那輩人總會説,現在的年輕人找個對象可真麻煩,“挑人的眼睛恐是長在了眼眶上”。

170cm的姑娘想找185cm的漢子,説那樣逛街才拉轟;185cm的漢子想找158cm的萌妹,説那叫做萌身高差。

男孩子從‘小奶狗’變成‘萌大叔’,又從‘萌大叔’變成‘老臘肉’;女孩子從‘軟妹子’變成‘小姐姐’,又從‘小姐姐’變成‘老姑娘’。

枕邊人換了一波又一波,可總覺得差了點意思。具體差了點什麼又説不上來,大概是對方比理想中的TA多長了1公分、再或者TA擠牙膏的時候喜歡從中間擠···反正各種千奇百怪的理由,導致這羣人一不小心就混成了人到中年的【單身狗】。

對於這些在快節奏年代裏生活的年輕人來説,什麼都可以將就,唯獨愛情不可以。在他們口中常常掛着的一句話便是:“我亦只有一個一生,不能慷慨贈予我不愛的人。”

在他們看來,沒有愛情的婚姻就好似:吃泡麪沒有調料包——無味、玩手機沒有WIFI——無趣。

實錄:當初和不愛的人結婚,後來怎樣了?

和不喜歡的人結婚,真的會像我們想象中那麼可怕嗎?

那就一起來看看今天的實錄吧!

實錄:當初和不愛的人結婚,後來怎樣了?

@早晨設計

“直到最後,我才真正瞭解自己當初不愛的這個人”

80年代初,正是我姑姑風華正茂的年紀。兩個辮子搭在肩上、大眼睛撲閃撲閃地好似會説話。那會兒姑姑在國辦廠裏做會計,算得上的廠裏的一枝花了。

姑姑眼光高,身邊追她的小夥子沒個能入她眼的,可最後偏偏看上了一個愛穿喇叭褲、蝙蝠袖、留着齊肩發,夏天時還愛帶着蛤蟆鏡的男人。可在那個年代,對於正派的工人、教師、國家幹部來説,這就叫做不着四六的‘二流子’,那可是被居委會大媽們列入嚴打的重點對象。

自打姑姑和那個男人認識後,倆人最常去的地方便是那會兒最流行的溜冰場和迪廳。氣的爺爺直罵她敗壞家風,鄰里鄰居的知道姑姑認識這麼個男人後,背後也總是指指點點的。姑姑不在乎別人的看法,隨他們怎麼説去。

那會兒家裏人各種反對,還因為這事姑姑鬧着要和那男人私奔。原定要私奔那天,男人沒了勇氣,找到了爺爺家讓勸着把姑姑接回來,還寫了一封訣別信。爺爺和爸爸、叔叔們去火車站接那個望眼欲穿的姑姑,還被姑姑説那男人寫的訣別信是被逼迫的。最後把那男人叫到面前才説個清楚,倆人也終於分開了。

經人介紹姑姑認識了後來的姑父,姑父是學校老師,人長得雖是一般,但老實肯幹。遇見姑姑這樣的美女,哪有不心動的道理。因為姑姑和那個男人的事,鬧的姑姑名聲不太好。旁人都勸姑父別和姑姑在一起。

可姑父偏是一根筋,認準了要娶姑姑。北方的冬天刺骨的冷,姑父大包小包的拎了一堆的東西到爺爺家求婚事,手指被凍得通紅。爺爺自是高興,爽快的答應了親事,結婚那天姑姑頂不情願的上了婚車。

婚後家裏的事情都由姑父張羅,做飯、收拾家務沒一樣需要姑姑動手的。後來,廠裏效益不好,姑姑辭職開了一家服裝店,沒堅持兩年不幹了。姑父又花錢給她開了家美容院,沒幾年又倒閉了。反正這些年來,姑姑折騰了不少營生,但都沒做長,姑父也都會一如既往的支持她。

表姐上高中那年,姑姑出軌了,還是年輕那會認識的那個男人。被別人看見倆人一起手挽着手下了館子,姑父氣的打了她一巴掌。這事鬧了很久,後來姑姑、姑父倆人都在長輩面前認了錯,這事才算了。

好景不長,姑父突發性心臟病過世了。姑父辦白事那天,我見姑姑哭暈了好幾次。

後來,姑姑説:“他寵了我半輩子,我卻糊塗了半輩子,我這回真的知道錯了,是我對不起他”。

姑父終於等到了姑姑的這句話,可付出的代價太大了。

姑姑是幸福的,即使當初嫁給不喜歡的人,可她最終也收穫了幸福。

可這段婚姻對於姑父來講,是幸福的也是不幸的。

如果説是幸福的,因為他這輩子都和他愛的人在一起,生命結束的那一刻也終於等到了姑姑的心;如果説是不幸的,大概就是因為,他愛的那個人是我姑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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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淡

“互相不愛,結果也不差”

我34歲,他37歲,我們結婚四年半,孩子快3歲了,互相不愛對方,但我們倆也相處得還可以,並沒有像網上説的那種,和不愛的人結婚,就過得很糟糕。

我們是相親認識的,當時我們對婚姻都並不是特別嚮往,當然也不排斥,只是扛不住家裏施加的壓力,出來相親了。

他是因為年紀大了,一直沒遇到特別喜歡的,以前喜歡過一個女孩,但人家不喜歡他,早就結婚生子了。他也不是對這個女孩念念不忘,他不是那種對情感需要很旺盛的人,工作收入一般,長相談吐也一般,所以他那個年紀那種條件,人家女孩看上他的也少。

我呢,是因為我爸生了病,一直身體不好,特別惦記我的終身大事,我以前談過兩次戀愛,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分手,也談不上受了什麼傷害。後來工作也忙,圈子又小,周圍的親朋好友大多都結婚了。

我對他沒有愛情,這個我很清楚,但我覺得他人蠻好的,如果和這樣的人結婚生活,並不是什麼太大的壞事。我和他説過,我其實談不上有多喜歡他,是處一處也行,分開也行的那種。

他很坦誠的和我説,他也覺得我還可以不討厭,如果我只是想結婚,那他會好好承擔起一個丈夫的責任。

後來,我們倆就結婚的話題,什麼叫承擔責任,聊了很多,我覺得三觀還是很合的,雖然並沒有心動的感覺,但相處半年就領證了。

結婚前,我們説好了,各自出一半錢買婚房,購置家裏的大件,他出錢,小件我出。所以錢也是各管各的,不是AA制,就是不上交錢給某一方,如果家裏需要用錢,基本上都是他先出,錢不夠,他會跟我説錢不夠。

懷孕生子也是我倆商量後才做的決定,因為我們始終給對方説了一件事:如果婚姻期間,我們愛上了別的人,一定要及時告訴對方,要離婚,會全力配合,所以生孩子要慎重。

我決定生孩子,並不是我們的感情升温了,而是我覺得我有能力當一個媽媽,他也有能力當一個爸爸。事實證明,我對自己和對他的判斷都是對的,他對我對孩子都很照顧。

朋友們説,我們之間不可能沒有愛,如果沒有愛,怎麼可能會相處得這麼和諧。我覺得如果説是愛情,那我們是沒有的。如果説是親情和責任,那我們是有的。

至今結婚4年半,因為不那麼愛,所以好多事都想得開,即便他做得不是很到位的地方,我也沒什麼怨言。有朋友擔心我們這種婚姻以後會有人會出軌,我也不是很擔心,因為我從來沒有把婚姻當做我人生中不可割捨的一部分。

搭夥過日子的終極目的,就是搭夥,而不是又幻想得到愛情。這一點,我一直想得很明白。

@浪浪

“生死麪前,一切都是小事了”

我曾經在很小的時候被人猥褻,戰戰兢兢的告訴了我媽,我媽可能也是不知道該怎麼處理吧,竟然把錯全部怪在了我的頭上,她認為是我不該到偏僻的地方去,如果我不去,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並且要我咬緊牙關,對任何人都不能提起這件事。

因為這段經歷,我很自卑很內向,不敢輕易和他人交流。我也遇到過男孩子追求,但我連和別人説一句話都會臉紅,所以沒認識幾個異性。

25歲以後,還沒交過男朋友,我爸媽就一直催着我結婚,曾經一度很想自殺,不知道該怎麼面對這個世界,怎麼面對催婚。

我是軟弱的,明明很不願意去相親,還是妥協了,並且第一次相親,就和他結婚了,當然不是自己愛的人,他也不愛我。他身上有很多缺點,很懶不上進,也不收拾家,但他不是個壞人。

可是互相不愛的生活,並不那麼好過。

我們在一起,實在找不到話和對方説,錢也是各用各的,夫妻生活更像是完成一項任務,我從來沒有體會過快感。

我生完孩子以後,我們就分牀睡了。

他對孩子不好也不壞,陪伴不算多,但孩子讀書上興趣班的費用,他倒是沒含糊過,只要我説,他都會給。其實他的收入並不是很高,一個月賺個萬把塊錢。

這樣的日子,如果不是因為我得了病,想通了一些事,或許我也會這樣過下去了。

2016年,我在單位組織的體檢中查出了咽喉癌,所幸發現得比較早。

我住院的日子,他很少來看我,即使來了,也只是帶着孩子來看我,沒有一句安慰的話,拿着手機在椅子上坐一會兒就走。平時都是我家裏人來陪我,比較多,爸怕我心裏難過,就總是對我説,他忙,等他有空一定會來。

我把我小時候被猥褻的事告訴他了,這是我第一次和我爸説這些,他哭得很傷心,説我媽從來沒和他提起過,原來我的心裏那麼苦。他握着我的手説,都過去了都過去了,會好起來。

那一刻,我覺得自己終於得到了我想得到的答案。

也就不那麼難過了。

我治病,他出錢了,還跟我説他會盡力,也不是一次都沒來,只不過就是和以前一樣,關係淡淡的。

我的前期治療效果很好,身體也在慢慢恢復。2018年過完年,我和他説:“我們離婚吧,我不想過這樣的生活。”他挺意外的,畢竟我們沒有誰出軌,沒有太大的矛盾,我提離婚有些莫名其妙。

如果我就是一個人過,我會欣然接受沒有性沒有愛也沒有話的日子,但屋子裏還有一個人,我還有一段婚姻,這只是負擔。

孩子的撫養權歸我,他沒和我爭,如我所言,他不是壞人,只是個我不愛的人,孩子的撫養費,他也出,雖然一個月2500,並不多,可他都是按時匯款的。

以上是今天的實錄故事。

很多人都希望和那個喜歡的人結婚,可很多人又都沒能和喜歡的人結婚。這其中有甘有苦、有幸福也有不幸福。每個人都着不同的故事,不同的結局:

@跟老公相親一個月就結婚,婚後感覺也就那樣,他家人口基數大,一開始鬧哄哄,現在也就習慣了!他對我很好,雖然不會説話,但是行動起來很快。

@我也是嫁了一個我不愛的人,因為父母突然都去世了。想找個救命稻草,就找了個人品不錯的人結婚了!現在也有好幾年了,反正有親情,也不太清楚有沒有愛情,也有了孩子,只要他沒有重大過錯就不會離婚。

@雖然我和他是自己認識的。但結婚那會兒真的很迷茫。他這個人的脾氣特別不好,唯一的優點就是對我好。但是就覺得脾氣不好的人愛你的時候可以把你寵上天,不愛你的時候你可能得下地獄。一顆心搖擺不定,就想賭一賭的那種感覺。

@迫於父母的壓力和前任分手後,草率地把自己嫁了。他説愛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我特別討厭他去打麻將,今天他去打麻將了我還把他的衣服扔了一地。罵他又不理你,不過公公婆婆對我還不錯。

@我跟老公開始的時候也覺得缺點什麼,總覺得對他不夠愛,也懷疑他對我的愛!結婚之後去九寨溝度蜜月地震了,他把洗澡的我拉出來一起跑,並且把吃的和水都給我拿着,説即使樓塌了我也有吃的和水,而他自己提行李箱的時候,我就覺得那種感覺找到了!現在越來越愛他了。

《石頭記》裏面有句話:“凡是真心愛的,最後都散了。凡是搭夥過日子的,最後都團圓了。”

我想説出這些話的人,大約都經歷過某些求而不得的愛情,是的,人這一輩子,總會遇到某個人,你以為你就是他這輩子的唯一,但命運兜兜轉轉,跟你們開了個玩笑。

也許真的是不合適,也許真的是緣分到不了那裏,你怎麼能斷定,現在陪在你身邊的這個人,不是你真正的命中註定?

也許有些人,因為太愛,所以真的沒辦法在一起,你們無法改變自己的脾氣,管不住自己的佔有慾,收斂不了自己的個性,你們就像張牙舞爪的兩隻刺蝟,想擁抱,卻真的很痛。

真正的愛情,該像是兩瓣缺失的玉,我剛好適合你,我的脾氣你都能容忍,你的缺點我也可以不在意,我沒那麼尖鋭,你也沒那麼疲憊。相處不累,才能一起把這輩子的風景都看遍。

實錄:當初和不愛的人結婚,後來怎樣了?

婚姻是一場豪賭,周圍的人都巴巴地看着你下注,卻少有人關心你是否心甘情願賭上一生幸福。

過來人説:女人找一個自己不喜歡的男人結婚,結婚以後有了寶寶,她會越來越愛這個男人,和寶寶,更愛這個家,但是,男人找個不喜歡的女人結婚,他會越來越不愛這個女人,甚至是討厭,就算有了孩子也一樣不喜歡,直至離婚。所以,女人。一定要找個愛自己的男人。

也有人説:跟不愛的人結婚了,雖然他很好長得也不錯,會打扮,父母也還可以,物質條件也還可以,但是我最終還是選擇了離婚,因為不愛所以在一起是滿腹的怨氣,不管什麼事情都無法容忍。離婚後被所有人戴着有色眼鏡圍觀,單身五年,愣是熬過了所有不為人知的艱辛,沒有因為孤獨和難過再選擇誰,好在等了五年上天沒有辜負我。

還有人説:可能和不愛的人在一起婚姻反而比較穩定吧,因為你對他沒有期許,所以也談不上什麼失望,什麼你都能原諒,也懂事,日子也就平平淡淡的過着。

其實,不管最後,你是嫁給了你愛的人,還是愛你的人,對的婚姻只有一個衡量尺度,那就是幸福。

如果真的不幸福了,親愛的,請對自己好一點,不要將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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