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離婚試卷”超60分“感情未破裂”
“你配偶的生日是哪天?”、“孩子最喜歡吃的零食是什麼?”、“夫妻最大的矛盾是什麼?”……近日,四川省宜賓縣法院的法官在審理一起離婚案件時,推出了一份《婚姻家庭考試卷》(簡稱“離婚試卷”),其中涉及欲訴訟離婚夫妻的諸多生活細節和情感態度,引發網友熱議。
宜賓縣法院昨日回應稱,“離婚試卷”只在訴訟調解階段使用,由雙方相互打分,只要分值在60分以上均有挽回餘地。但其只是法官獲取夫妻感情真實情況、瞭解感情是否破裂的一種方式。夫妻感情是否完全破裂、是否准予離婚,仍由法官綜合全案證據進行判定。
四川省宜賓縣法院《婚姻家庭考試卷》 來源/四川省宜賓市中級院微信公眾號
60分以上初步認定“未破裂”
9月20日,四川省宜賓市中級院通過微信公眾號,公開了這份來自宜賓縣法院的“離婚試卷”。新京報記者注意到,該考卷由“填空題”、“簡述題”、“陳述題”三部分組成,共設置15道題。在100分的總分中,填空題40分,簡述題40分,陳述題20分。
填空題多考察日常生活,比如配偶生日、孩子喜歡的零食等;簡述題為主觀題,如“夫妻之間最美好的回憶或者最幸福的事情有些什麼”、同時還考察夫妻感情上存在的問題,要求雙方都進行自我反省。陳述題則要求當事人提出對婚姻的想法、離婚理由、未來打算等。
法院表示,“離婚試卷”分值均在60分以上,即可初步認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還有挽回的餘地;分值在60分以下的,就可以初步認定答卷人對家庭的付出都很少,沒有盡到相應的責任,夫妻關係確實出現了很大的問題。
夫妻“考試”後同意不離婚
據宜賓縣法院工作人員介紹,9月14日,該院觀音法庭法官王士雨在一起離婚訴訟中首次推出《婚姻家庭考試卷》,通過讓原、被告做題考試並交換打分,瞭解他們真實的夫妻感情狀況,希望藉此對該案進行妥善、公正的判決。填寫這份《婚姻家庭考試卷》的是一對80後夫妻。兩人結婚10年,生育兩個兒子,而且家中剛購買了新房。由於兩人育有兒子,承辦法官希望雙方慎重考慮,但雙方仍各執一詞,原告堅決要求離婚。
為了解真實的夫妻感情狀況,法官讓雙方做了考題。在這次“考試”中,女方指控男方喜歡賭博且愛猜忌,希望離婚後創業賺錢。而男方則認為女方常在外地工作,不陪孩子,同時他也願意改正錯誤。最終,互相打分結果為,男方86分,女方80分。通過做題、打分,雙方情緒平復,法官當庭作出不準原、被告離婚的判決。原、被告均服從判決,不上訴。宣判後,男方還當着承辦法官的面保證,一定改正缺點,讓家庭幸福美滿。
■ 釋疑
通過“離婚試卷”瞭解婚姻狀況
宜賓縣法院工作人員昨日回應關於“離婚試卷”的疑問時表示,離婚案件中經常出現衝動離婚的情況,部分當事人提供的證據不是很充分,法官要了解夫妻間真實客觀的感情狀況較難,於是希望通過“離婚試卷”,來了解當事人婚姻的真實狀況,但並非確認夫妻感情完全破裂與否的唯一指標。
案件審理中為什麼要考試?
“面對一個離婚糾紛,如果僅從傳統的舉證方式來掌握信息,往往具有一定的侷限性”,宜賓縣法院工作人員介紹,“離婚試卷”並非真正意義的“考試”。法院嘗試通過以“離婚試卷”這種創新的方式,更加了解夫妻雙方的婚姻狀況、感情基礎,同時希望通過這種創新的方式為夫妻雙方搭建一個溝通交流平台,讓夫妻雙方説出自己的心裏話,聽到對方最真實的聲音,客觀地審視自己,避免衝動離婚、草率離婚。
是否離婚案件當事人都要做這份試卷?
宜賓縣法院工作人員表示,“離婚試卷”是在離婚案件訴訟調解階段,徵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後進行。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同意,該試卷則不適用,迅速轉入下一個訴訟程序。
試卷的分數是否由法官評出?
宜賓縣法院工作人員説,“離婚試卷”由當事人完全自主完成,由夫妻雙方完全自主相互打分,法官不參與打分和評分。
試卷分數是否直接作為法官定案依據?
宜賓縣法院工作人員稱,夫妻雙方相互評出的分數只是法官獲取夫妻感情真實情況、瞭解感情是否破裂的一種方式,並不是實體權利判斷的標準,更不是確認夫妻感情完全破裂與否的唯一指標,至於夫妻感情是否完全破裂、是否准予離婚,法官將綜合全案證據進行判定。
試卷分數、題目設置是否合理?
“因為是首份試卷,試卷分數、題目設置肯定是有需要完善和提升的方面”,宜賓縣法院工作人員説,在收到眾多熱心網友對法院“離婚試卷”的標題、題目、分數提出的意見、建議後,法院已及時邀請婦聯等相關部門對此試卷進行討論分析、逐漸完善。同時歡迎專家學者等專業人員以及社會公眾為該舉措的定型、成熟提供誠懇、寶貴的意見。
■ 觀點
律師:“離婚試卷”還需分析判斷
“應該肯定出這份試卷的法院和法官的努力盡責,力求正義”,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常莎認為,“離婚試卷”是一種創新的形式,是法官為了減少對夫妻關係錯誤的認定而想出來的“新點子”。其實近年來隨着互聯網科技的發展,司法審理的形式也在與時俱進。前階段的“微信訴訟”讓人眼前一亮,“離婚試卷”也給我們帶來一些啓發。
但常莎同時指出,法院作為司法機關,嚴守法律程序規範是創新的底線和前提,一張考卷是否能夠真實有效體現當事人雙方情感狀況,還有待法官的具體分析判斷。
常莎説,從試卷內容來看,包括“對方的生日”、“上一次一起旅行是什麼時候”、“家務事如何分工”、“最美好的回憶和最大的分歧有什麼”等等,並且只有低於六十分時才認定為夫妻感情破裂。然而,感情是一種複雜的問題,未必能夠通過分數形式客觀展現。一方面,如果當事人感情出現問題,當事人的記憶可能會存在偏見,而當事人也有可能處於氣憤狀態,胡亂作答。這些都是在實際操作中難以把控的問題。更何況,我們每個人都經歷過學生時代的考試,我們都有發揮超常和失常的時候。學生們害怕被“一卷定生死”,離婚的夫婦恐怕也很擔憂被“一卷斷離合”。
■ 盤點
為“挽回感情”法院做了這些努力
●今年5月,宜昌市夷陵區法院曾針對一起離婚糾紛,要求雙方經過三個月感情冷靜期,期間不得提出離婚,慎重考慮。最終,雙方成功解決分歧,不再提出離婚。
●今年6月,四川大竹縣法院在一起離婚案件中發出《冷靜期通知書》,要求雙方冷靜對待家庭矛盾,在一個月的時間內反思,積極修復關係。
●今年7月,陝西蒲城縣法院出具《夫妻關係修復計劃書》,在調解離婚案件後,責令被告提出切實可行計劃,約定期限執行,以此考量是否判決離婚。
本版採寫/新京報記者 曾金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