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女兒非親生,出軌妻子提出給50萬賠償,男子拒絕並向紀委舉報求嚴查

由 睢風娥 發佈於 綜合

如果不是3歲的女兒問“媽媽,我怎麼有兩個爸爸?”山東泰安人劉凱(化名)不會下決心做親子鑑定,也不會知道妻子揹着他在外面買房和已婚男生活的事實。

面對DNA鑑定結果,妻子和當事男子願出50萬作為補償,但要求劉凱簽訂保密協議。劉凱接受不了妻子對自己和家人的傷害,拒絕了對方的要求。

近日,劉凱向妻子所在單位及泰安市紀委監委舉報了此事,希望妻子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

熱戀大半年

兩九零後走進婚姻殿堂

劉凱今年29歲,現在泰安市某企業上班。妻子小梅(化名)比劉凱大一歲,在泰安市某機關工作。

提起妻子出軌對自己和家人造成的傷害,劉凱説,近一年來,他一直備受煎熬。前幾天,經過慎重考慮,他已向泰安市紀委監委舉報了妻子婚內出軌的不道德行為,希望妻子受到組織應有的處分。

“2014年上半年,我和小梅經人介紹認識,之後談起戀愛。”劉凱介紹,小梅也是泰安本地人,身材高挑,沉穩賢惠。

交往伊始,小梅就給劉凱留下了好印象。“記得我們每次約會吃飯,臨走時,小梅都會叮囑我,把剩下的餐巾紙帶上,那是付了錢的。”劉凱當時就想,能跟懂得節儉的女孩走在一起,日子一定有奔頭。

經過大半年的熱戀,2015年3月,劉凱和小梅領取了結婚證,一個月後舉行了婚禮,正式走進婚姻殿堂。

由於婚假時間有限,婚禮結束後,劉凱帶小梅到山東省臨沂市度了一週的蜜月。“當時,我答應小梅,等以後有了假期,一定再帶她去外地度蜜月,算是對她的補償。”沒想到,蜜月結束後,小梅只上了一天班,又向單位請了一週假,説是報了旅遊團要到江蘇去玩。

劉凱很生氣,説一個人去江蘇有什麼好玩的。小梅説,趁還沒有小孩,應該多出去玩玩。劉凱拗不過小梅,只好同意讓小梅一人出去玩。“我現在想想,這就是她當時給我設的局。”劉凱説。

結婚五年

3歲女兒突然問

“我為什麼有兩個爸爸”

劉凱説,小梅“獨自一人”從江蘇旅遊回來後出現了一些微妙的變化,總是找各種理由不和他同房。“我當時在泰安以外的城市上班,也沒往其他方面想,沒過多久,小梅説她懷孕了。”

之後,小梅表現得完全是賢妻良母的樣子,既顧家,也和劉凱的母親相處得很融洽。

2016年4月,小梅生下女兒。“我的父親在我18歲時就去世了,因為這個特殊的經歷,我的家庭觀念很強,對親情非常珍惜。”女兒的降生,讓劉凱欣喜不已,“我幾乎把所有的愛都傾注到了女兒身上,女兒出生不久,我就給她買了商業保險,手機裏、電腦裏全是她的照片和視頻”。

日子一天一天過去,劉凱和小梅的矛盾也一天一天顯現。“隔三差五就會吵吵鬧鬧。”劉凱當時認為,夫妻間小吵小鬧很正常,加之小梅和婆婆關係處理得很好,還有可愛的女兒在兩人中間調節,小日子倒也過得平穩。

可是,隨着女兒的一天天長大,劉凱越看越覺得女兒和自己不像,心頭的疑雲越來越重。

直到2019年夏天的一個晚上,小梅給女兒洗澡時,女兒突然問小梅:“媽媽,我為什麼會有兩個爸爸?”

“當時,我的心咚咚直跳,立即走到小梅跟前,問孩子的話是什麼意思。小梅的神情很不自然,但很快找出各種理由搪塞我。”劉凱説,女兒的話讓他暗自決定要做親子鑑定。

2019年9月的一天,劉凱偷偷帶女兒到醫院抽了血,之後將血樣寄到上海一家親子鑑定機構。

2019年9月16日,鑑定結論顯示劉凱不是鑑定對象的生物學父親。

7月17日,記者在劉凱提供的親子鑑定報告上,看到劉凱所説屬實。

鑑定結論顯示劉凱不是鑑定對象的生物學父親

調查發現

四年前妻子在外買房和已婚男生活

看到鑑定結果,劉凱一下子蒙了,“那一刻,我覺得天塌了,怎麼也不願相信這是事實。”劉凱説,養了四年的女兒不是自己的,這對他的打擊非常大。

為了查明真相,他暫時沒有向任何人提起這件事,包括小梅。

經過調查,劉凱發現,早在2016年,也就是他們結婚第二年,小梅揹着他以自己的名字在泰安市買了一套房子,距離他們的房子只有15分鐘的車程。

劉凱觀察發現,幾乎每天中午,小梅都和一個四十多歲的男子同進同出該房子。

“最初我以為該男子是小梅單位的領導,或者是小梅受到脅迫,後來發現並不是。”劉凱調查發現,小梅出軌的男子叫趙剛(化名),今年四十多歲,是一傢俬企的銷售經理。“趙剛有自己的家庭,有兩個孩子。”劉凱分析,在他們結婚前,小梅和趙剛應該就認識。

劉凱説,在給孩子做鑑定之前,小梅可能覺得事情包不住了,不斷和他鬧彆扭,並提出離婚,之後搬到孃家去住。在沒有給小梅的父母看DNA鑑定報告之前,小梅的父母不相信小梅會做出這種事情。最終發現是事實後,表示願意對劉凱做出補償。

小梅怎麼會有時間和趙剛在一起?劉凱説,孩子出生前,他在外地上班,每個月只回家一兩趟。他不在時,小梅經常給婆婆説她要回孃家。孩子出生後,他調回泰安,每逢週末,小梅都會回孃家。

出軌方願出50萬

讓劉凱籤“保密協議”

2019年年底,所有真相都調查清楚後,劉凱向小梅攤牌。

“當時,她依然不承認出軌的事,堅持説孩子是我的。”在大量證據面前,小梅不得不承認她説了假話。

之後,小梅和趙剛通過中間人傳話,小梅可以和劉凱離婚,也可以給劉凱25萬元作為補償,但劉凱必須簽訂一份保密協議,不能讓外界知道這件事情。劉凱沒有同意,“我覺得這件事對我的傷害不是用錢能夠彌補的。”

之後,劉凱將這件事告訴了家人。劉凱的母親思想比較傳統,説事已至此,如果小梅能悔改,建議繼續過下去。劉凱説如果孩子是他的,還可以考慮。孩子不是他的,他無法原諒。

劉凱的表姐對此很氣憤,也很同情表弟的遭遇,從中調解,提出讓對方給表弟50萬元作為補償,對方中間人表示同意。劉凱當時有過猶豫,在看了對方律師發過來的保密協議後,劉凱明確表示拒絕。“他們發過來的離婚協議書及保密協定對我提出了很多條條框框,完全把責任推到我身上,這個我不能接受。”

劉凱介紹,事發後,趙剛一直沒有出面和他接觸。整個過程中,都是趙剛找的中間人和律師和他聯繫。2020年6月,劉凱設法聯繫上了趙剛的妻子,她對丈夫出軌的事實表示很驚訝,説丈夫平時很顧家,週末都和家人在一起,只有工作日在外面跑業務。

見劉凱不同意簽訂保密協定,2020年3月,小梅將劉凱起訴到了當地法院,請求判決他們離婚。

在劉凱提供的判決書中,記者看到,小梅在起訴狀中稱,她和劉凱結婚後,由於劉凱性格內向,夫妻雙方溝通較少,缺乏交流,雙方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無法繼續生活,請求法院判決他們離婚,依法分割共同財產,女兒由她撫養。

“本來是她出軌在先,現在反而將責任全推給了我。”劉凱説,為了不讓小梅和趙剛的如意算盤得逞,法院審理案件期間,他沒有將親子鑑定的事情告訴法官,也不同意離婚。

劉凱在答辯狀中稱,他們年紀尚輕,溝通出現問題很正常,以後應通過不斷的努力加強溝通,減少隔閡。

2020年4月28日,法院最終判決,不準二人離婚。

2020年4月28日,法院最終判決,不準二人離婚

劉凱分析,幾個月後,小梅會再次向法院提出離婚。

“我不是不想離,就是覺得是她有錯在先,現在她不想承擔任何責任,反而要分割共同財產,這個我堅決不同意。”劉凱説,小梅婚內出軌的事情他已經向小梅的主管領導反映,前幾天剛剛給泰安市紀委監委遞交了舉報信,泰安市紀委已受理,稱會給他一個滿意的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