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區一
支付自然人的勞務報酬,不需要發票就可以税前扣除。
糾正:
以上理解是錯誤的,支付自然人的勞務報酬,當然需要取得勞務報酬的發票,才可以税前扣除。
提醒:
根據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的規定,支付自然人的勞務報酬不超過500元的,也可以用收款憑證税前扣除。
誤區二
支付自然人的勞務報酬,在代開發票環節税局大廳來徵收個人所得税。
糾正:
以上理解是錯誤的,自然人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申請代開發票的,在代開發票環節不再徵收個人所得税。
提醒:
代開發票單位( 包括税務機關和接受税務機關委託代開發票的單位)在發票備註欄內統一註明“個人所得税由支付人依法扣繳”。
誤區三
我企業支付外部人員劉師傅勞務報酬10300元,請問代扣20%個税的時候是按照含税收入來計算個税吧?
糾正:
以上理解是錯誤的,應該按照不含税收入計算代扣的個税。
不含税收入=10300/1.03=10000元
代扣的個税=10000*(1-20%)*20%=1600元
參考1:
國家税務總局雲南省12366納税服務中心答覆:勞務報酬所得項目計税依據為不含增值税收入。計算個人所得税時,已繳納的增值税附徵税費,可以從不含增值税收入中扣除後,再減除費用.
參考2:
12366北京中心答覆:您好,勞務報酬所得項目計税依據為不含增值税收入。計算個人所得税時,已繳納的增值税附徵税費,可以從不含增值税收入中扣除後,再減除費用。
誤區四
支付自然人的勞務報酬,支付方在預扣個人所得税的時候直接乘以20%税率計算。
糾正:
以上理解是錯誤的,需要先計算收入額,再按照税率20%預扣個税。
提醒: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第六條: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餘額為收入額。
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費用按八百元計算;
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減除費用按百分之二十計算。
誤區五
支付自然人的勞務報酬不超過800元的,無需申報個税。
糾正:
以上理解是錯誤的,公司作為勞務報酬的支付方,應履行扣繳的義務。
提醒:
勞務報酬所得每次收入未超過800元的,由於計算預扣預繳時“勞務報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按八百元計算”,所以應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税税額為0。0並不代表不需要申報。
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規定:第四條,實行個人所得税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的應税所得包括: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六)財產租賃所得;
(七)財產轉讓所得;
(八)偶然所得。
誤區六
支付同一自然人的同一項目的勞務報酬,一個月內多次取得的,每次都可以減去800元或者20%扣除。
糾正:
以上理解是錯誤的,勞務報酬所得,屬於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屬於同一項目連續性收入的,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參考1: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707號)第六條第(二)項規定,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勞務取得的所得,包括從事設計、裝潢、安裝、製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諮詢、講學、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屬於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屬於同一項目連續性收入的,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參考2:
國家税務總局2019年12月4日互動留言“企業請老師分別在不同月份來講課,但報酬在同一個月支付的,申報個税時是否屬於‘同一項目連續性收入’,合併在一起申報?”解答中明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實施條例》第十四條,勞務報酬所得屬於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屬於同一項目連續性收入的,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企業請老師分別在不同月份來講課,但報酬在同一個月支付的,屬於同一項目連續性收入,應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