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5月底累計錯誤支付14億美元,因為沒有進行死亡核對,所以出現110萬筆救助金髮給已經死亡的病患。目前美國方面已經發文要求“已經領取”救助金的民眾如數歸還,但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這筆救助款美國無權追回。對此要不要追回和要不要歸還各位怎麼看?
首先此次美國錯發14億美元救助金錯誤方在美國,而民眾只是按照規定領取。其次在法律和道德雙重的標準下,民眾很可能拒絕歸還。對於當前美國疫情的發展很多人已經“絕望”,白宮的屢屢失誤導致死亡數量一再增加。無法有效控制的情況下,特朗普呼籲放慢檢測速度以此“減少”確診病例。這樣的昏招確實符合其一貫的做法,但民眾的損失可不會因為檢測的快慢而停止。
對於此事有大概兩種看法,第一種,美國無權追回救助款,因為死亡民眾曾經也是納税人,而且在疫情期間感染死亡並非自然死亡,而救助款本身的定義就是幫助民眾度過難關。一個家庭失去一個勞動力,難道不應該得到救助嗎?其次本身是美國自身錯誤導致14億救助款錯發,為什麼民眾外其承擔責任?
第二:美國必然追回救助款,因為當下美國疫情並未停止,而且更多的人需要幫助,14億美元足以救不少人的生命,與其幫助“死者”家屬改善生活不如讓更多的人先活下來。這種説法也很有道理,比較在生死關頭的人更多,而面臨經濟問題的家庭總歸不會危及到生命安全。但是這兩種情況還需要考慮民眾的主觀意識,簡而言之就是更多的選擇權在民眾,而不是美國政府強制執行。
首先民眾是否願意歸還和被強制歸還是兩種概念,在法定義務上沒有任何一條規定説需要歸還。其次就是考慮西方的文化氛圍和人文教育方式,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對同一事物的選擇截然不同也很正常。如果放在中國或許大多數人會選擇歸還,家國主義以及集體榮譽的觀念在我們心中根深蒂固。但西方不同,他們的文化和習慣讓人情更加單薄,對法律條文的依賴多於人情世故。所以最後很可能出現不歸還的結果,各位覺得會不會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