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記者獲悉,登封市人民法院近日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燕某山、李某環犯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一案,二被告人均系被告人燕某峯惡勢力犯罪團伙成員。
公訴機關指控:2009年5月20日被告人燕某山註冊成立登封市銀融投資擔保有限公司,主要經營收放款業務, 2014年年底因經營不善倒閉,為催收客户貸款,形成以燕某山、燕某峯為首的專門討債的惡勢力犯罪團伙,造成惡劣社會影響,主要犯罪事實包括暴力討債及非法拘禁。
暴力討債:2014年至2017年,被告人燕某山、李某環等人糾集他人以要賬為名,採取堵鎖眼、放輪胎氣、強行開走霸佔他人房屋及車輛、辱罵及毆打他人等方式向多名被害人討債,造成了極壞的社會影響。
非法拘禁:2015年至2016年,被告人燕某山、李某環夥同他人以要賬為名分別將被害人王某傑、屈某偉、李某偉強行帶至酒店,並限制人身自由。
庭審中,法庭依法保障被告人的各項訴訟權利,庭審平穩有序進行,由於案情複雜,經合議庭評議後,案件將擇期宣判。
據介紹,為確保庭審安全有序進行,登封法院按照刑事庭審庭前防疫方案,提前對羈押車輛、羈押室、審判庭等進行消殺,所有值庭法警均接受了核酸檢測且檢測合格,所有參加庭審人員均提交健康申報信息,核實近14天的行動軌跡。庭審當日對所有參與人員進行酒精消毒、體温測量、掃碼登記,有效確保疫情防控和審判工作有序開展。
自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六清行動”開展以來,登封法院主動作為,加大協調,統籌做好黑惡案件開庭審理和疫情防控工作,加速推動“案件清結”,堅決打好掃黑除惡“收官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