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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此地擬推行休假新制度!這些人可能會被強制休假!

由 希學英 發佈於 綜合

  帶薪休假制度由來已久,但是落實率並不高,許多員工表示“想休,但不讓休、不敢休”。24日提請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會議“二審”的《深圳經濟特區健康條例(草案修改一稿)》提出:推行強制休假制度,以更好地保障勞動者身心健康。

  

  為什麼要強調“強制休假”制度?

  深圳市前不久公佈《深圳經濟特區健康條例(徵求意見稿)》向公眾徵求意見,其中提出“強制休假”制度,引發公眾熱議。

  深圳市衞生健康委員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深圳經濟特區健康條例(徵求意見稿)》參考了《“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也借鑑了國際上一些國家的健康立法;裏面提到的很多做法已經在逐步實行,深圳利用特區立法權制定一部框架性的健康法規,就是為了將這些好的做法固化下來,將深圳醫改和健康保障水平再推進一步。

  業內專家指出,我國勞動法已經對勞動者休假權有了明確規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更對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等單位職工的年休假天數進行了具體規定;但是,在執行過程中,休假制度並沒有完全落實。

  “帶薪休假制度20多年前就被寫進了勞動法。深圳再行強調‘強制’,就是希望推動帶薪休假制度真正落地。”中國未來研究會旅遊分會副會長劉思敏説。

  記者調查發現,雖然帶薪休假制度已出台多年,但落實情況不盡如人意。有些行業默認“996”(上班時間早9點到晚9點,一週工作6天),工作強度大;部分用人單位業務較繁忙,基本上很難實現帶薪休假。

  智聯招聘發佈的《2019年白領“996”工作制專題調研報告》顯示,對於八成白領來説,加班是常態,從不加班的白領僅佔18.05%;每週加班10小時及以上的超20%,超七成白領加班沒有加班補貼。

  哪些人可能被強制休假?

  腦力和體力勞動負荷較重的員工

  為了更好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深圳市《深圳經濟特區健康條例(草案修改一稿)》明確用人單位的職業健康管理責任,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合理配置人力資源、安排員工作息時間,對腦力和體力勞動負荷較重的員工,實行輪休制度,避免對員工健康造成人體機能過度損耗或者身心健康傷害。

  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員工帶薪休假制度,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和工會等組織應當加強對用人單位落實員工帶薪休假制度的監督檢查。

  隨着條例的實施,腦力和體力勞動負荷較重的員工可能會收益。

  強制休假能在全國推廣嗎?

  業內專家認為,休假權也是人們對美好生活嚮往的一部分,保障職工休假權,符合社會發展的大趨勢。但是,由於不同地區、不同行業情況不一樣,推行“強制休假”制度,可能需要更長時間在小範圍內進行試點,不斷探索完善。

  浙江省社會學會會長楊建華認為,深圳提出“強制休假”制度,立法的出發點很好,建議接下來認真研究制定的條例是否具備可行性、執法成本有多大等。如果企業不執行,到底怎麼去懲戒,相關部門也應推出相應細則,來維護法律的權威。

  上饒市總工會副主席馬麟建議,工會組織和人社部門等應形成聯動機制,對於勞動者帶薪休假方面的申訴開設專門通道,特事特辦。同時,在全國範圍內,樹立一些典型的標杆案例,並通過媒體加大普法宣傳力度,讓帶薪休假理念得到社會更為廣泛的認可。

  廣東省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廣東省政府決策諮詢顧問委員會專家委員莊偉光建議,在推動帶薪休假制度落實上,有關部門應少一些口頭上的“強制”,對企業多一些實實在在的鼓勵,比如對於切實貫徹帶薪休假制度的企業,給予一定的税收減免、工會經費減免,降低企業、個人的社保成本。

  “休假制度要儘量做到企業、職工的‘雙贏’。”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李實認為,既要保障職工休假權,又不宜大幅增加企業用工成本;長期看,休假權的落實,要靠中國經濟進一步轉型升級,不斷提高技術含量和產品附加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