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監護人,他們應該盡最大努力保證孩子在任何時候的安全。尤其是帶孩子外出時,父母應該更加註意避免孩子被意外傷害。如果商家的設備和設施的缺陷導致孩子出問題,父母可以向商家索賠,但必須是合理和合法的。近日,當一家人去甜品店吃飯時,孩子不小心摔倒,磕掉了幾顆牙,父母要求店主賠償2萬元,店主對此事作何反應?我們一起來看看。
幾天前,金先生帶着妻子和孩子去金華旅行。大約四五點鐘,他們在一家甜品店吃了頓飯。金先生和他的妻子坐在對面,孩子坐在妻子旁邊。他活潑好動,從凳子上站了起來。然後他摔倒了,磕掉了幾顆牙。
金先生曝光了此事,希望能幫忙討個説法,因為店主的態度讓他很生氣。事發後,孩子的嘴在流血,但沒有店員來看情況。金先生懷疑有人從背後打了他的兒子,但他不確定,所以他要求店主調取監控錄像,店員説監控壞了。
記者和金先生一起來到這家甜品店。店主説事故發生時他不在現場。店員説金先生只要了些水,然後帶着孩子走了。第二天,金先生來店裏談賠償的事。他一開口就要2萬元,但他不可能同意,於是雙方不歡而散。金先生説老闆想讓他告訴保險公司這是一起意外傷害,這樣保險公司就可以理賠,但是他不同意。他認為這孩子不是意外受傷的。他説:店主也應該為此承擔責任,因為沒有提供嬰兒座椅。
據瞭解,金先生對孩子的受傷也負有責任。對此,金先生也承認,但他希望店主能賠償一些營養費用。老闆説金先生不應該把責任轉移到商店。事故發生後,他諮詢了保險公司的索賠人。對方説,如果是意外傷害,他可以賠償醫療費,但如果是人為的,他不能賠償。如果孩子受傷了,出於人道主義原因,他可以賠償2000元,但不可能賠償2萬元。金先生説,因為他當時很生氣,他要求2萬元的營養費。現在他要5000元,但店主不同意。金先生打了市長熱線電話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