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根除拖欠中小企業賬款的癥結
——工信部有關負責人解讀《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
近日,我國公佈了《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主要包括三方面內容,即規範合同訂立及資金保障,加強賬款支付源頭治理;規範支付行為,防範賬款拖欠;加強信用監督和服務保障。
17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王江平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吹風會上表示,貫徹落實好《條例》將為解決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問題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對提振中小企業信心、促進中小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中小企業量大面廣,是最具活力的企業羣體,是擴大就業、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撐,是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王江平介紹,近年來,受國內外複雜多變的經濟形勢及經濟下行壓力等因素影響,企業賬款回收期延長,部分機關、事業單位和大企業不同程度存在着拖欠中小企業款項問題,嚴重侵害中小企業合法權益,加劇了中小企業的資金困境,甚至危及中小企業生存。
對此,2018年底,國務院減輕企業負擔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啓動了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專項行動。2019年4月,工信部建立了違約拖欠中小企業款項登記(投訴)平台,主要受理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違約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款項的登記(投訴)。各地也基本建立了相應投訴渠道。
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全國政府部門和大型國有企業累計清償拖欠民營和中小企業款項956億元。王江平認為,清欠工作主要解決的是存量問題,建立預防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款項問題的長效機制,則要通過制定專門的法律法規,運用法律手段根除拖欠中小企業賬款的癥結。
“工信部將充分發揮宏觀指導、綜合協調、監督檢查作用,推動各地各部門落實工作責任,形成合力,將《條例》落實到位。”王江平説。
王江平表示,今後將完善登記(投訴)平台,推動健全投訴處理機制,確保中小企業投訴“件件有着落,事事有迴音”。對拒絕或者遲延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的機關、事業單位,在公務消費、辦公用房、經費安排等方面採取必要的限制措施。對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不履行及時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義務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將其失信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並將相關涉企信息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進行公示,依法懲戒失信,加強對失信行為的社會性約束,在全社會形成不敢欠、不能欠、不想欠的社會氛圍,更有效地保護好中小企業合法權益。同時,要加強第三方服務,幫助中小企業解決缺乏法律專業意識、不瞭解訴訟程序、維權成本高等問題。(記者 劉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