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切實矯正誰死傷誰有理的錯誤傾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三部門發佈正當防衞制度指導意見,要求①對於符合正當防衞成立條件的,堅決依法認定,切實矯正“誰能鬧誰有理”“誰死傷誰有理”的錯誤傾向;②對於以防衞為名行不法侵害之實的違法犯罪行為,要堅決避免認定為正當防衞或者防衞過當;③對於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不法侵害,可以實行防衞。詳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衞制度的指導意見》新聞發佈會 (總枱央視記者武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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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