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渡去緬甸當兵 被勸回獲刑八個月

 偷渡去緬甸當兵被勸回獲刑八個月。男子劉某在網上看到緬甸果敢同盟軍徵兵消息,聯絡兩人一起偷越國境至緬甸果敢同盟軍營部,後被家人勸回。記者昨悉,劉某因犯偷越國境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偷渡去緬甸當兵 被勸回獲刑八個月
 

  湖北恩施男子劉某豔羨軍人英姿颯爽,因手上有刺青不能通過國內徵兵條件,便把算盤打到國外徵兵上。劉某在網絡上了解到緬甸果敢同盟軍徵兵消息,並聯系同盟軍一方,確定徵兵時間以及條件。

  同時,劉某又找到代號為“嘉銘”和“貴州”的“盟友”,今年2月13日17時許,三人約好同盟軍一方的“後勤”接頭,偷越國境至緬甸果敢同盟軍營部。

  2月16日,警方獲悉此事後,聯繫劉某家人,勸其返回。幾天後,劉某回到恩施,到派出所如實供述自己的行為。

  後檢方對劉某提起公訴,法院經審理,依法作出如上判決。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446 字。

轉載請註明: 偷渡去緬甸當兵 被勸回獲刑八個月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