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小三上位,細節曝光太驚人。某校大樹間掛了橫幅,橫幅文字讓路過此路的眾人都驚呆了,這樣的內容究竟是怎麼回事?
11月2日,一張直指“浙江某高校研究生當小三”的橫幅照片在微信朋友圈傳播。
照片中,一條紅底白字的橫幅懸掛在馬路邊的一顆大樹和一盞路燈間,上面寫有“恭喜XXXX大學15級研究生XXX日夜奮戰成功小三上位”的大字。
研究生小三上位 細節曝光太驚人
3日從懸掛該橫幅的浙江某高校宣傳部獲悉,橫幅是2日上午校外社會人士偷溜進學校、趁人不備時懸掛的,位置在學校行政樓對面,靠近校園南門。校內巡視保安發現後立即取下,但主事者已拍下照片併發到個人微信朋友圈傳播。
2日晚9點15分,該校在實名認證的微博中發佈“嚴正聲明”,稱經學校初步調查取證,橫幅事件主事者非該校師生及師生家屬,初步調查為某企業工作人員,與學校師生無相關聯繫。事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橫幅事件主事者已在派出所接受調查。請尊重個人隱私,勿傳播此類圖片。
針對橫幅中被點名的研究生身份,該校宣傳部相關人士向澎湃新聞表示,出於保護個人隱私考慮,“不便透露是否為本校學生”,以免對個人造成過大的心理傷害。
該校在實名認證的微博中發佈“嚴正聲明”,稱經學校初步調查取證,橫幅事件主事者非該校師生及師生家屬,初步調查為某企業工作人員,與學校師生無相關聯繫。
澎湃新聞3日從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瞭解到,該局下屬的白楊派出所確於2日下午接到學校方面救助,但由於橫幅懸掛時間短,沒有構成嚴重後果,不構成刑事犯罪,警方只能為雙方組織調解,對橫幅主事者進行批評教育。目前,該事件的後續處理由學校出面,協調當事雙方解決。
“從橫幅內容來看,主事者指名道姓稱某人為小三的用語具有明顯詆譭性,可定性為侵害名譽權。”浙江騰智律師事務所沈希竹律師告訴澎湃新聞,但由於橫幅已被撤下,且無其他證據表明主事者採用其他手段公然侮辱涉事者,故無法追究掛橫幅者的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但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因此涉事者仍可通過訴訟或私下協商的方式要求賠償。
“從原配角度,若確因第三者介入導致婚姻破裂等情況,應採取法律途徑解決,類似掛橫幅的過激行為只可能使自己面臨被訴訟的不利局面。”沈希竹向澎湃新聞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