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人涉非法集結案件押後至7月30日 轉至香港區域法院審理

  中新社香港7月15日電 (記者 張曉曦)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前主席楊森及前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李卓人等15人因被控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等罪,15日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法院宣佈,所有相關案件押後至7月30日轉至香港區域法院審理。

  香港警方於2月28日拘捕了黎智英、楊森和李卓人。3人涉嫌參與一宗發生於2019年8月31日的未經批准的集結,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7條。4月18日,香港警方拘捕包括黎智英、李柱銘、何俊仁、區諾軒等在內的15人,他們涉嫌與去年發生的未經批准的集結案件有關。

  當日,西九龍裁判法院對上述案件提堂。控方表示,已確認辯方不會就特區政府律政司將有關案件轉至區域法院審理的決定提出司法複核,故正式申請將案件轉至區域法院審理。案件將押後至7月30日審理。

  當日,香港政研會等團體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大樓外舉着寫有“聲討政治黑暴黑手”等標語,呼籲法庭徹查黎智英等人。

  根據香港法例《公安條例》,非法集結罪最高可判處入獄5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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