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非採暖期“烏—昌”區域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從4月下旬開始,新疆持續開展非採暖期揚塵污染治理專項行動。
近年來,烏魯木齊市、昌吉回族自治州不斷加大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力度,空氣質量顯著改善。2019年烏魯木齊市、昌吉市優良天數比例分別為75.9%、73.4%,較2018年分別上升2個和1.9個百分點。
自治區重點區域部分城市顆粒物源解析結果表明,非採暖期揚塵是主要污染物。2020年是打贏藍天保衞戰的考核年,為推進非採暖期“烏—昌”區域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對“烏—昌”區域開展了揚塵污染專項調查監測,發現施工工地、道路以及部分重點區域施工現場都存在揚塵污染問題。自治區人民政府召開專題會議推進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烏魯木齊市、昌吉州人民政府、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兵團生態環境局相繼採取系列措施,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深化聯防聯控和信息共享,開展揚塵污染整治專項行動。
從4月25日起,烏魯木齊對全市施工工地開展為期20天的集中督查整治,累計排查各類揚塵污染源點560餘處,檢查渣土運輸車輛432輛,累計修補破損主次幹道及巷道467條245公里、4168.2萬平方米。昌吉州制定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查暗訪建築工地56處,發現問題立即整改;投入1000萬元開展裸露地塊綠化和防塵網覆蓋,已完成整治422塊,面積2108.97畝,整治道路6條。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開展實地檢查,督促烏魯木齊市、昌吉州將揚塵污染防治納入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文明施工管理範疇,建立健全建築施工現場揚塵控制責任制度,切實落實揚塵治理措施;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制定“烏—昌—石”“奎—獨—烏”等重點區域揚塵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加強區域內新建、改建、運營養護、管理的高速公路、國省幹線的揚塵治理工作。(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