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牌剛剛半年的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下稱“示範區”),成為多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關注焦點。
全國人大代表、致公黨中央委員、上海市委專職副主委邵志清表示,示範區在生態環境共保聯治方面面臨諸多挑戰。
示範區的一個核心定位,是打造一體化制度創新試驗田。迄今為止,一體化制度創新正在加快推進,表現之一就是示範區先行啓動區的產業項目准入標準已統一,同時也要統籌招商引資政策。
近日,示範區執委會、上海市經信委、江蘇省經信廳、浙江省經信廳聯合發佈了《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先行啓動區產業項目准入標準》(下稱《准入標準》),其中提出了四大類准入標準――產業契合度、環境友好度、創新濃度、經濟密度。
此外,統一的示範區核准投資項目目錄、示範區產業發展指導目錄也即將發佈。
四大類指標
於2019年11月1日揭牌的示範區,是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國家戰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
從區域佈局來看,示範區橫跨滬蘇浙,毗鄰澱山湖,涵蓋上海青浦區、江蘇蘇州吳江區和浙江嘉興嘉善縣。其中,青浦金澤鎮、朱家角鎮,吳江的黎裏鎮,嘉善的西塘鎮、姚莊鎮為先行啓動區。
根據《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總體方案》,示範區有兩項最重要的任務,一是率先探索,將生態的優勢轉化成為經濟社會發展優勢;二是從區域的項目協同走向一體化的制度創新。
以生態綠色為定位的示範區,該如何將生態優勢轉化為經濟社會發展優勢?什麼樣的產業項目,才是符合區域發展要求的?
示範區揭牌後,兩區一縣就開始探索區域產業發展規劃銜接,深入調研一體化示範區的產業發展基礎和資源環境現狀,以高標準謀劃一體化示範區的產業發展。
《准入標準》對於先行啓動區內的新引進及盤活存量用地引進的工業項目、研發總部項目,提出了上述四類准入標準。
從產業契合度來看,聚焦引進功能型總部經濟、特色型服務經濟、融合型數字經濟、前沿型創新經濟、生態型湖區經濟的產業項目;同時支持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先進製造業產業項目。
從環境友好度來看,產業項目應符合“三線一單”(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准入清單)管控要求和區域主導生態功能;同時,工業項目應採用國際國內行業先進的生產工藝與裝備,污染物排放應執行已發佈的國家、滬蘇浙行業及特定區域最嚴格的環保排放標準,能耗、水耗指標應達到行業國際國內領先水平等。
從創新濃度來看,產業項目投資主體或產業項目建成達產後,應符合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佔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10%;年度研究開發費用佔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於3%等5項條件中的至少3項。
從經濟密度來看,工業用地產業項目的固定資產投資強度不低於500萬元/畝;工業用地產業項目和工業用地標準廠房項目,達產產出強度不低於1000萬元/畝/年、税收強度不低於100萬元/畝/年。
研發總部產業項目的固定資產投資強度不低於1000萬元/畝,達產產出強度不低於3000萬元/畝/年、單位地上建築面積税收強度不低於1500元/平方米/年;研發總部通用項目的達產產出強度不低於3000萬元/畝/年、單位地上建築面積税收強度不低於1800元/平方米/年。
不過,針對不同產業區域,適當兼顧區域發展階段性的不平衡,《准入標準》提出,可由示範區執委會制定“經濟密度”指標的過渡性調節幅度,對於填補空白和完善產業鏈的重大創新型、功能型項目,可以採取“一事一議”。
今年是示範區建設的“密集施工期”,聚焦生態環保、互聯互通、創新發展和公共服務等4類項目建設,執委會會同兩區一縣梳理了近100個項目,目前重點推進33個亮點項目。
此外,聚焦示範區建設資金、土地、行政審批改革等的22條支持政策已基本形成,正聯合兩省一市進行報批。
制度創新提速
《准入標準》也提出,要建立統一產業准入、統一項目審批、統一產業用地分類、統一資源配置的跨區域協同機制,逐步統籌招商引資政策和資源配置,率先從區域項目協同走向區域一體化制度創新。
《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總體方案》提出了“6 2”的制度創新重點。所謂6,是指示範區要探索規劃管理、土地管理、投資管理、要素流動、財税分享、公共服務等一體化發展體制機制;所謂2,是指生態保護、公共信用。
目前,一體化制度創新正在加快推進。
比如,示範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示範區支持政策等第一批一體化制度創新成果已經呼之欲出,初步搭建起了示範區建設的“四梁八柱”。
其中,示範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已進入最後完善階段,即將公示。這份規劃是由兩省一市共同編制的我國第一份跨省域法定空間規劃,將首次實現跨省級不同行政區“一張藍圖管全域”的制度創新目標。
在示範區範圍內,將形成“1 1 6”的規劃體系。除了示範區2413平方公里範圍的國土空間規劃,還有先行啓動區660平方公里範圍的國土空間規劃,目前正在同步啓動、同步推進研究,即將轉入正式編制階段,以及生態環境、水利、產業、綜合交通、文旅等6個專項規劃,也正在抓緊編制之中。
生態環境“三統一”
在生態保護方面,示範區要探索統一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其中包括加快建立統一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和主要水體生態管控制度,加快建立生態環境“三統一”制度(統一生態環境標準、統一環境監測監控體系、統一環境監管執法),以及探索建立跨區域生態項目共同投入機制等生態治理新機制。
邵志清表示,示範區在生態環境共保聯治方面面臨諸多挑戰。
比如,當前發展規劃佈局大多以行政區為邊界,區域間規劃不協調問題突出。以“三線一單”的編制為例,省界區域的環境管控單元存在衝突,存在以污染防治為主的重點管控單元與以禁止開發為主的優先保護單元相鄰的現象。
再比如,區域間標準不統一,兩區一縣執行的產業環境准入標準、污染物排放標準、環境監測標準和環境執法標準等均存在差異;環境行政處罰、環保服務行業企業監管、環保信用評價等信息僅面向國家和省級監管部門,示範區內部共享機制尚未形成。
作為示範區一體化制度創新的重要內容,目前,生態環保“三統一”制度進展順利。
具體而言,上海市生態環境局會同江浙兩省生態環保廳在標準統一方面已經形成了示範區現有污染排放標準庫;監測統一正與智慧環保信息平台建設同步推進;執法統一已編制完成區域環境執法自由裁量權管理辦法。
邵志清建議,要加強示範區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頂層設計組織機制保障,賦予示範區生態環境機構(或聯合機構)更大的管理權限。近期重點聚焦“三線一單”管控機制對接、共同制定實施示範區飲用水水源保護法規、共同謀劃區域“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等重點工作,定期形成有待協商解決的重大事宜清單,報請一體化示範區理事會研究決策,必要時由理事會報請“國家推進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和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