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央視新聞客户端】;
近年來,“碰瓷”現象時有發生,性質惡劣、手法隱蔽多樣。11月17日,雲南昆明市警方公佈了一個典型案例,一起看似是“追尾”的交通事故背後,卻是碰瓷團伙精心策劃的“套路”。
2020年9月22日,在昆明市呈貢區聚賢路附近發生一起涉嫌飲酒駕駛機動車的道路交通事故。當日6時,駕駛人李某報警稱董某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接警後,交警立即趕往現場進行調查,發現李某駕駛的轎車車頭與董某駕駛的越野客車車尾發生碰撞。經酒精呼氣檢測,顯示駕駛人董某涉嫌飲酒駕駛。
調取現場監控時,民警意外發現後車駕駛人李某有故意製造交通事故的嫌疑:事發當日李某駕車一路尾隨董某的車輛,並伺機與董某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後,李某向董某索要賠償10000元,雙方未達成協議,後李某報警。同時,民警通過調查還發現,在2020年7月至2020年9月期間,李某曾駕駛這輛轎車在呈貢區多次發生交通事故,且該車在呈貢區內的活動異常,事故發生時間均在凌晨。
在調查中,民警又在李某手機微信聊天記錄中發現一張照片。該照片為另一起事故中李某對張某所駕車輛進行碰撞後索要的10000元的收條,時間為2020年9月。收條上還記錄了張某的聯繫電話、車牌以及李某收到錢後的簽字。通過廣泛深入調查,初步確定後車駕駛人李某通過製造追尾事故,與同夥蘇某(車主)、陳某三人通過利用酒駕駕駛人在發生事故後不敢報警的心態,“碰瓷”勒索另一當事人的違法犯罪行為。
9月23日,辦案民警將嫌疑人李某移交呈貢分局刑偵大隊。9月24日,呈貢分局刑偵大隊對李某等人涉嫌敲詐勒索一案開展立案偵查,同日對李某進行刑事拘留。之後陸續將同夥人蘇某、陳某抓獲歸案。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嚴守交通法規,安全謹慎駕駛,避免給“碰瓷者”留下可乘之機。
如何預防碰瓷?交警提示:
①駕駛過程中,依法行車、文明行車。
②按時買保險、按時審車、按時處理違法、不要無證駕駛、更不要酒後開車。
③看到可疑的車和人應遠離,並報警讓警方予以處理。
④安裝行車記錄儀,如果你的車內裝有行車記錄儀,那麼可以通過行車記錄儀分辨出到底是不是碰瓷行為。
⑤發生事故時,在現場一定要照相,如果能攝像最好。
(總枱央視記者 陳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