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7月5日電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及特區政府主要官員5日在香港《文匯報》發表文章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的立法,在完善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上邁出了歷史性的一步,他們定當竭盡所能做好工作,全力配合相關法律實施,並相信香港市民在充分理解這部法律後,必將對香港的未來更加充滿信心。
林鄭月娥在文中表示,在歷史性的時刻,能領導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和特區政府,擔負維護國家安全的任務,使命光榮,責任重大。特區政府會竭盡所能,履職盡責,與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和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通力合作,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香港長治久安。
香港特區政府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的頒佈和實施為香港打下強心針,勢必扭轉過去一年的亂局,讓香港恢復穩定,重回正軌,確保香港長治久安,“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在目前全球政治經濟形勢複雜多變的環境下,正確教育下一代國家觀、歷史觀、民族情懷,以及正確價值觀的工作至為重要。與此同時,需要加強國家安全教育,增強市民尤其青年人對國家安全的意識,凝聚社會維護國家安全的力量。
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示,市場的運作,需要明確的規則來規範;國家的安全,需要適切的法例來維護。安全穩定的環境,是方便營商、吸引投資、匯聚人才的關鍵要素,是維護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的大前提,也是經濟和社會持續發展、市民安居樂業的必備條件。過去一年的社會事件,令香港動盪不安;暴力衝擊、分離主義,損害了香港安全穩定的國際形象,削弱了國際投資者對香港的信心。實施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是要避免社會再次陷入持續不息的動盪、恢復社會秩序、保障公共安全。
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為香港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行徑作出了明確的規定,並提供了清晰的法律基礎,有助於維護國家安全。這部法律具備獨特和創新的組織法、實體法和程序法,訂明瞭香港應當遵從的重要法治原則以及依法保護香港居民的權利和自由。“一國兩制”的初心,正是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讓香港可以邁向長期繁榮穩定。她會繼續領導律政司全力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
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他會帶領六個紀律部隊全力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在香港有效實施,履行應有職責,竭力維護國家安全,讓社會遠離暴亂,實現長治久安,經濟及民生重回正軌,確保香港長期繁榮穩定。他及各紀律部隊肩負重任,必定全力以赴支持和全面配合香港國安法的落實工作,確保有關法律有效實施。
香港特區政府環境局局長黃錦星、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發展局局長黃偉綸、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創新及科技局局長薛永恆、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也都表示,將竭盡所能做好工作,確保相關法律在香港有效實施,竭力維護國家安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