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瑩穎案FBI有新證據 家人稱“活要見人死要見屍”

章瑩穎案FBI有新證據 家人稱“活要見人死要見屍”

  章瑩穎

  海外網8月23日電中國訪問學者章瑩穎在伊利諾伊州香檳市已失蹤70多天,當地時間22日下午,章瑩穎的五位家人在香檳市艾酒店(I-Hotel)舉行記者會,公佈了給美國總統特朗普的請願信,“希望總統可以指示美國司法機構,動用所有資源協助儘快找到章瑩穎”。此外,章的男友侯霄霖提到,根據FBI告知,目前已有新的證據提出,但他並不清楚詳情,他也代表章家人説,“活要見人、死要見屍”,他們一家人直到找到章瑩穎才回中國。

  “同樣是父親,特朗普該明白我的心情”

  據美國《世界日報》消息,包括侯霄霖、章父章榮高、小姨葉麗欽、母親葉麗鳳、弟弟章新陽五人,都出席了22日的説明會,章榮高宣讀了給美國總統特朗普的請願信。

  他説,“作為一個愛女兒的父親,您應該能理解我們的心情與處境”,他也提到,章是他們全家的驕傲,她的夢想是到美國完成學業,然後回到中國當教授,並照顧自己的父母與家人。他接着唸到,“根深蒂固的中國文化讓我們無法在找到女兒之前空手而回”,他希望特朗普總統能夠指示所有可動用的聯邦執法部門,儘快找到章瑩穎。

  侯霄霖則提到,他曾經承諾要保護女友,但他已經錯過一次,所以這次他一定會遵守承諾,帶着瑩穎一起回家。他也希望各界繼續捐款,支持章家在美國的生活費用,以及章家人來美的簽證、機票費用,而未來可能也需要支付聘用私人偵探與相關法律費用的開銷。侯説,所募得善款,除了協助家人在美國停留費用外,也將作為“實現章瑩穎支持家人的夢想”。

章瑩穎案FBI有新證據 家人稱“活要見人死要見屍”

  章瑩穎母親哭訴:“我要章瑩穎”

  報道稱,侯與章榮高、葉麗欽在6月17日抵達美國。侯霄霖表示,他們已經從學校宿舍搬出,在學校附近租下一間房子,簽了半年租約,至於究竟會待多久,他明確説,沒有找到章瑩穎不會離開。19日抵達香檳市的葉麗鳳,在説明會期間,一度哭倒在兒子章新陽身上,且頻頻喊着“我要章瑩穎”。

  章家法律顧問王志東在説明會後表示,目前8月28日的控辯方協商會如期舉行,但不會對外開放。不過,以目前情形來看,原定9月12日的庭審日,百分之百會延期。

  章瑩穎一家五口現在留在美國,是否有助於案情審判?王志東説,“我不認為家庭成員在此會對刑事案件的審判,有什麼幫助或對嫌犯不利”。他解釋,家人待在美國的主要訴求,還是希望儘快找到章瑩穎。

  嫌犯律師:堅持無罪辯護

  據海外網早前報道,美國聯邦調查局(FBI)6月30日晚間宣佈,27歲男子克里斯滕森(Brendt Christensen)涉嫌綁架香檳伊利諾伊大學中國女學者章瑩穎,他在6月9日駕駛黑色土星轎車,於香檳伊大校園將章瑩穎載走。不過,克利斯汀森在接受審問時稱,他承認曾載一名亞洲女性,但他表示行程經過數個街區後將該女子送下了車。FBI從該男子的手機上發現,他4月曾訪問關於綁架和劫持計劃的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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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嫌犯克里斯滕森

  7月20日下午,克里斯滕森在美國伊利諾伊州厄巴納的聯邦法院正式被提起訴訟。在庭審中,克里斯滕森進行了4分15秒的發言。當被法官詢問克里斯滕森被收押麥肯恩郡監獄期間是否有服用任何藥物時,克里斯滕森肯定地答覆説,他正在服用氯硝西泮(Klonopin)作為一種抗抑鬱藥。克里斯滕森還告訴法官,藥物並沒有影響他對自己被指控的理解能力。

  在克里斯滕森接受審訊後,他的辯護律師湯姆·布魯諾發表聲明,稱“他要求讓大眾陪審團進行審判,並且他打算堅持無罪辯護。”

  中國學生抱團尋找章瑩穎

  章瑩穎失蹤後,當地的中國學生學者聯合會(CSSA)和華協很快組織起來,協助警方尋找章瑩穎。他們通過微信傳播信息、組織志願者,並製作了Finding Yingying(尋找瑩穎)的網頁,更新進度,還在Facebook、Twitter和微博上設立賬號,呼籲人們關注此事。雖然隨着時間流逝,希望愈加渺茫,他們卻沒有放棄。

  日前,參與搜尋的伊利諾伊大學香檳分校博士生、來自湖南的馮禮理接受採訪時談及尋找章瑩穎的過程以及此事對中國學生的影響。

  馮禮理説,剛失蹤那一兩週前後參與户外搜索的大約有五六百人,整個香檳厄巴納雙子城被分成了大概30個區塊,每個區塊前後去過三四組人搜尋可能的線索,每組三四個人的樣子。另外還有不少人到鄰近的公園去搜尋過。絕大多數是中國人,也有極少數的美國人。

  馮禮理表示,現在志願者們恢復正常生活,關注庭審,庭審日在法庭外集會。部分人還在繼續更新網絡平台,保持事件熱度。

  當問及章瑩穎是否還活着,馮禮理説:“大家肯定都希望她還活着,但警方、FBI都認定很有可能已經死亡。但至少最終的結論都還沒有出來,我們就繼續抱着希望等待。”(海外網 朱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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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受關注的章瑩穎案件最近又有了新的進展,涉嫌綁架伊利諾伊大學香檳分校中國女學者章瑩穎的嫌犯克里斯滕森7月20日下午被香檳縣聯邦法院正式提起訴訟。但是讓眾多關心章瑩穎案件的人們憤怒的是,嫌犯表示:不認罪!

  綜合香檳《新聞公報》和路透社等媒體報道,美國聯邦大陪審團已經於7月12日正式起訴綁架章瑩穎的嫌犯克里斯滕森,如果綁架罪名成立,他面臨的最高刑期為終身監禁。

  7月20日下午是克里斯滕森被捕後第三次出庭,和預測的一樣,他在法官龍恩(Eric Long)面前表示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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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綁架的中國女學者章瑩穎

  其實嫌犯拒絕認罪早有預示,克里斯滕森的辯護律師布魯諾(Tom Bruno)早在克里斯出庭前就已經對香檳《新聞公報》表示,克里斯滕森週四下午在香檳縣聯邦法院出庭提審時,將提出不認罪請求。

  聯邦檢察官辦公室發言人保羅(Sharon Paul)也表示,已經預料到犯罪嫌疑人會提出無罪請求。

  辯方律師:案件審理或持續一年以上

  在法庭上,龍恩法官詢問克里斯滕森在Macon縣監獄期間是否在服用藥物時,克里斯滕森肯定地答覆説,他正在服用一種抗抑鬱藥。克里斯滕森告訴法官,服用藥物並沒有影響他了解對自己的指控。

  據瞭解,克里斯擁有一個三人組成的律師團,包括父親托馬斯.布魯諾(Thomas Bruno)、兒子安東尼.布魯諾(Anthony Bruno)和艾文.布魯諾(Evan Br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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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嫌犯克里斯滕森

  在克里斯滕森出庭提審後,他的一名辯護律師安東尼.布魯諾(Anthony Bruno)在一份聲明中説,克里斯要求陪審團審判,他打算堅持不認罪。

  “快速審判法”要求審判必須在70天內開始,但任何一方可以提出請求延期的動議。在此之前,克里斯滕森的律師在接下來的幾個星期中,可望從檢方獲得有關案情的資料開始和委託人一起進行審查。

  安東尼.布魯諾表示,這個案子的審理可能要持續一年或以上時間。

  有其他律師對克里斯認罪的事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們認為嫌犯現在不認罪不等於以後永遠不認罪,認罪協議可能是一直在談的,甚至有時在開庭之後,嫌犯突然接受認罪協議也是有可能的。

  目前已經確定的是,克里斯滕森的下一次審前聽證會定於8月28日下午2:45,下一次庭審定於9月12日。

  尋找章瑩穎下落獎金高達5萬美元

  雖然警方認為章瑩穎已經死亡,但至今沒有發現她的屍體。聯邦檢察官辦公室發言人保羅(Sharon Paul)曾在新聞發佈中説,警方相信章瑩穎已經遇害,“這一認定是基於法庭上呈現的事實、法庭文件,和其它在調查過程中被發現的事實”。但“這些事實”具體為什麼沒有公佈卻並不清楚。

  根據法庭文件,克里斯滕森受到聯邦調查局的監視,一段調查音頻顯示,克里斯滕森談論了他是如何綁架章瑩穎的。當局也在他的手機搜索記錄上發現他曾訪問過一個綁架網站。嫌犯克里斯滕森已經結婚,並在5月獲得伊利諾伊大學物理學碩士學位。他告訴調查人員,他駕車載了一名亞裔女性,但在幾個小時後,這名女性下車離開了。

  該校警察部門表示,找到章瑩穎是首要任務,就在上週當局剛剛將提供章瑩穎下落詳情的報酬提高到5萬美元。

  (2017-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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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面新聞記者肖茹丹

  當地時間7月20日,章瑩穎綁架案進入正式審理階段,嫌疑人克里斯滕森在美出庭受審。據當地媒體報道,克里斯滕森拒絕認罪,並在庭審過程中發言4分15秒,承認其在關押期間服用一種抗抑鬱藥物,但藥物並不影響他對指控的理解。

  面對嫌犯的不認罪,章瑩穎家屬非常激動。據章瑩穎方面律師透露,章家屬對美國司法程序不太瞭解,得知嫌犯將做無罪辯護時,章父曾憤怒地表示:“他有什麼膽子不認罪?!”

  據當地媒體報道,該案審判日期已經定於9月12日,下一次審前聽證(pretrial hearing)將會在8月28日下午2點45分舉行。克里斯滕森得辯護律師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審判可能會持續長達一年。

  自6月9日章瑩穎失蹤,已經過去了40天,目前仍未發現其下落。當地警方表示,繼續搜尋章瑩穎的下落是他們目前的首要任務。

  現年26歲的章瑩穎今年4月前往伊利諾伊大學厄巴納-尚佩恩分校學習。當地時間6月9日14時左右,她在坐上一輛黑色轎車後失蹤。美國聯邦調查局將這一事件定性為綁架案。聯邦調查局6月30日逮捕布倫特·克里斯滕森,指控他涉嫌綁架章瑩穎。

  (2017-07-21)


章瑩穎案FBI有新證據 家人稱“活要見人死要見屍”

  圖/視覺中國

  美國伊利諾伊大學中國訪問學者章瑩穎失蹤後,美國聯邦調查局的辦案效率為何令廣大網友“不滿意”?警方緣何對嫌犯“什麼都不説”無可奈何?

  美國伊利諾伊大學中國訪問學者章瑩穎失蹤一案,犯罪嫌疑人克里斯滕森自6月30日被捕後,已分別於當地時間7月3日、5日兩度在美國伊利諾伊州中部地區聯邦法院接受法庭聆訊。美國司法部12日發表聲明説,美國伊利諾伊州一個聯邦大陪審團當天決定起訴綁架中國訪問學者章瑩穎的嫌疑人克里斯滕森。

  作為英美法系的代表國家,美國對刑事罪案的處理程序是怎樣的?美國聯邦調查局的辦案效率為何令廣大網友“不滿意”?警方緣何對嫌犯“什麼都不説”無可奈何?為什麼由大陪審團決定起訴?記者就此採訪了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博士生導師江溯。江溯作為國家留學基金資助的中美聯合培養博士生,於2007年至2008年在美國名校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法學院學習,曾與人合著《美國刑法》一書。

  記者 董柳

  A 辦案極重程序“拖累”辦案效率

  從6月9日章瑩穎失蹤到美國聯邦調查局在6月30日晚間宣佈逮捕一名涉嫌綁架章瑩穎的27歲男子,花了23天時間。而嫌犯克里斯滕森落網後,章瑩穎的下落目前仍然成謎。其辦案效率令不少中國網友不能理解。

  江溯分析這一現象説,一方面這是一宗個案,在該個案中FBI的辦案效率或不太令中國網友滿意;另一方面,美國警察辦案要嚴格遵守法律規定,否則哪怕出現很小的瑕疵,在審判程序中很可能被律師作為有力的非法證據而予以排除,所以警方在辦案中非常注重程序。

  這是有“前車之鑑”的。在轟動全美的辛普森殺妻案中,雖然大多數美國人相信辛普森殺了人,但又普遍認為辛普森被無罪釋放是公正的。辛普森能夠脱罪,關鍵在於美國的司法制度中遵循程序正義的原則。辛普森在用刀殺前妻及餐館侍應生兩項一級謀殺罪的指控中,由於警方的幾個重大失誤導致有力證據失效,最終辛普森被無罪釋放,僅被民事判定為對兩人的死負有責任,該案也成為美國曆史上疑罪從無的最典型案件。

  B 嫌犯仰仗沉默權“啥都不説”

  自6月16日起,美國聯邦調查局就已獲得司法授權,對犯罪嫌疑人進行24小時不間斷的秘密監控,但截至目前章瑩穎仍下落不明。

  根據報道,北京時間7月3日晚,美國聯邦法院首次對涉嫌綁架章瑩穎的犯罪嫌疑人克里斯滕森舉行法庭聆訊。當天的聆訊中,克里斯滕森依據沉默權一直保持沉默,僅對綁架指控予以否認,拒不交代章瑩穎的下落。出於對嫌疑人沉默權的保護及禁止自證其罪的原則,法官在第二次聆訊伊始,重申了在審判前應遵循疑罪從無的原則。

  “這個案子中,我個人認為,迄今為止未找到被害人,重要原因在於警察辦案受到了限制。美國憲法修正案保障了被告人不得強迫自證其罪的權利,享有沉默權。在美國,像這類犯罪,要想找到被害人,很大程度上依賴於嫌疑人的口供,如果嫌疑人不説,則很難找到。”江溯説。

  “這裏面涉及刑事程序理念的問題。”江溯介紹,任何國家的刑事司法制度都要平衡兩種利益——控制犯罪和保障人權。由於美國整個刑事司法制度在某種情況下過重偏重人權保障,所以導致一些個案辦案效率低、嫌疑人歸案後什麼都不説警察也拿嫌疑人沒辦法而只能繼續偵查的情況發生。

  C 權力極大的“大陪審團”

  美國司法部12日發表聲明説,美國伊利諾伊州一個聯邦大陪審團當天決定起訴綁架中國訪問學者章瑩穎的嫌疑人布倫特·克里斯滕森。

  江溯介紹,大陪審團制度源自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的規定:沒有大陪審團的控告,則任何人都不得被要求對其犯罪指控作出答辯。在絕大多數案件裏,都是由大陪審團決定檢察官是否提出控告。

  “這裏需注意的是,大陪審團適用秘密程序審理,只有檢察官可以向大陪審團提出證據,被告人、辯護律師、公眾、媒體都不能參與,也就是説,在場的只有檢察官。而且大陪審團也只審查檢察官提出的證據,被告人與辯護人沒有機會向大陪審團出示辯方證據。也正因為大陪審團接收的是單方面的信息,所以在絕大多數案件中,大陪審團都會同意檢方對被告人提出的控告”。

  另外,大陪審團除了審查檢察官提出的犯罪控告的證據是否充分外,大陪審團還享有調查權,可以調查犯罪事實,它可以向任何人或機構發傳票,要求任何人或機構向其提供證詞,並且大陪審團調查取證不需要符合任何證據標準,權力非常大。由於大陪審團的調查活動由檢察官召集、主持,所以大陪審團的行為往往有利於檢察官。

  D 嫌犯若罪名成立會被判死刑嗎?

  美國聯邦法律規定,綁架罪最高刑期是終身監禁,而若因綁架致受害人死亡,最高可判處死刑。美國檢方目前是以綁架罪向聯邦法院提起了訴訟。另據瞭解,章瑩穎案的發生地伊利諾伊州早在6年前就已廢除了死刑。

  據江溯介紹,因為現在還沒有找到被害人的下落,無法證實被害人是否死亡,現有證據指向更符合綁架罪的特徵,所以美國檢方提出的是綁架指控而非謀殺指控。“未來如果發現了克里斯滕森的謀殺證據,還可以追加謀殺罪的指控”。

  江溯介紹,美國是聯邦制國家,目前約有35個州保留了死刑,約15個州廢除了死刑。由於克里斯滕森實施的是一般暴力犯罪,未涉及聯邦層面,所以管轄權在各州法院,如果案發地伊利諾伊州廢除了死刑,那麼克里斯滕森不會被判處死刑。

  美國司法部12日發表的聲明中説,如果克里斯滕森最終被判綁架罪名成立,面臨的最高刑罰將是終身監禁。

  (2017-07-17)


  章瑩穎同學在國外留學,本想學好知識以回報祖國,想不到在美國遭到歹人綁架,導致下落不明。這確實令人惋惜。看了這幾天的網上新聞,對她的下落有這麼幾種可能性。第一種可能性就是最差的可能性,就是章瑩穎己經遇害,可能也不存在完整的屍體,這樣情況下嫌疑犯不招出屍體所在地,是為了減輕自己的罪行,因為找不到最有利的犯罪證據,是判不了罪犯極刑的。第二種可能性是她己經成功逃脱,並可能迷路,塞勒姆小鎮上的人説可能發現的她的行蹤,這種情況有可能説明章瑩穎還活着,但是這種可能性較低。如果她還活着,她為什麼不能過小鎮上的人與中國大使館聯繫,以她的智商肯定會意識很多人為她的去向擔心,不可能為了幾個錢而兜售首飾,她最主要做的是向人求助,並聯系母校或大使館人員。綜上分析,儘管人們的希望還是好,希望這位美麗的女孩子還能回來,但是不利的可能性更高些。另外一個思考,一個科技這麼發達的社會,因為找一個人這麼困難。有的人遇到車禍死亡或自殺很長後,才給人們發現。我們的社會是否得構建一個監控系統,利用這個系統可知人們的具體行動位置及心率等信息,這樣的話,也可以少一些悲劇。希望科學家們在不久的將來能做到這一點。

章瑩穎案FBI有新證據 家人稱“活要見人死要見屍”

  (2017-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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