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華娛樂未全額繳社保分紅杜華3億 賺4.7億是否王一博
中國經濟網編者按:3月8日,樂華娛樂集團(以下簡稱“樂華娛樂”)向港交所遞交上市申請,聯席保薦人為中信建投國際和招商證券國際。樂華娛樂計劃將募集資金投資於藝人運營,擬通過為訓練生及簽約藝人爭取更佳的培訓設施加強師資,以提升藝人培訓及管理能力,亦擬擴大藝人宣傳的範圍;用於擴大音樂IP庫;用於投資及收購與發展策略一致或能夠與業務產生協同效應的業務或資產;用於擴展泛娛樂業務;用於海外擴展;用作營運資金及一般公司用途以支持業務經營及增長。
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公司分別由DINGGUOHUA LIMITED及QINGDINGDANG LIMITED擁有約50.18%及約3.31%權益。DINGGUOHUA LIMITED分別由HuaDingGuo Limited(由杜華全資擁有的實體)及Xihaha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由杜華通過信託控制的實體)擁有80%及20%權益。QINGDINGDANG LIMITED分別由Dawei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由孫一丁通過信託控制的實體)及DingDangQing Limited(由孫一丁全資擁有的實體)擁有99%及1%權益。杜華、孫一丁及彼等各自的受控制實體被視為一組控股股東,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共同持有公司約53.49%權益。
此前,樂華娛樂的子公司樂華有限公司於2015年9月22日在新三板掛牌,證券代碼為833564。2018年3月22日,樂華有限公司通過自願申請退市的方式從新三板退市。
2019年、2020年、2021年,樂華娛樂的收入分別為6.31億元、9.22億元和12.90億元;年內利潤分別為1.19億元、2.92億元和3.35億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淨額分別為2.54億元、4.26億元、5.08億元。
樂華娛樂的藝人管理業務收入佔比逐年上升。2019年至2021年,樂華娛樂藝人管理業務收入分別為5.30億元、8.08億元和11.75億元,佔總收入的百分比分別為84.0%、87.7%、91.0%。
2021年,樂華娛樂的毛利率下滑。2019年、2020年及2021年,樂華娛樂的毛利分別為2.80億元、4.93億元及6.02億元,毛利率分別約為44.3%、53.5%及46.6%。其中,藝人管理業務收入的毛利率分別為45.8%、52.5%、46.0%。
樂華娛樂的銷售及營銷開支逐年增長。2019年、2020年、2021年,樂華娛樂的銷售及營銷開支分別為2335.9萬元、3082.3萬元、3452.3萬元。其中,員工福利開支分別為1690.4萬元、2000.8萬元、2433.9萬元,佔銷售及營銷開支的百分比分別為72.4%、64.9%、70.5%;宣傳推廣費分別為362.0萬元、793.7萬元、623.7萬元,佔銷售及營銷開支的百分比分別為15.5%、25.8%、18.1%。
2019年、2020年及2021年,樂華娛樂向前五大供應商作出的服務採購額分別為1.52億元、2.29億元及4.25億元,分別佔同期總採購額約43.3%、53.6%及61.6%。
其中,供應商B在2019年為樂華娛樂的第二大供應商,2020年和2021年均是公司的第一大供應商。報告期內,公司向供應商B的採購金額分別為3227.4萬元、1.33億元、3.02億元,佔營業成本的百分比分別為9.2%、31.1%、43.9%。近三年內,公司向供應商B的累計採購金額為4.68億元。
據IPO日報,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與供應商B的業務關係年限為7年。而作為公司的“台柱子”,王一博與公司的簽約時間正是2014年,至2021年已有7年。此外,公司2020年向供應商B的採購額同比大增。與之對應的是,2019年王一博因電視劇《陳情令》走紅,並迅速躋身娛樂圈頂流之列。也就是説,供應商B有很大可能是王一博。
報告期內,樂華娛樂分紅2次,金額合計6億元。董事長杜華獲得分紅3.01億元,總裁孫一丁獲得分紅1986萬元,二人合計獲得分紅3.21億元。
根據招股説明書,於業務紀錄期,樂華娛樂未能根據相關法律及法規為樂華有限公司、天津樂華及西藏樂華的部分僱員全額繳納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2019年、2020年及2021年,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供款不足,以及通過第三方人力資源機構繳納的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總金額分別為1.8百萬元、2.4百萬元及1.5百萬元。
藝人管理公司擬港交所上市杜華持股50%
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按2020年自藝人管理的收入計,樂華娛樂是中國最大的藝人管理公司。集團的歷史可以追溯至2009年7月,執行董事、董事長和控股股東杜華於當時創立集團的主要經營子公司樂華有限公司。樂華娛樂於2021年6月10日在開曼羣島註冊成立為一家獲豁免有限公司。
樂華娛樂的三大互補業務板塊分別為藝人管理、音樂IP製作及運營、泛娛樂業務。
在藝人管理方面,樂華娛樂已建立完善且專業的藝人管理體系,使樂華娛樂能夠組建一支由簽約藝人組成的多元化團隊及強大的訓練生儲備。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有58名簽約藝人及80名參加訓練生計劃的訓練生。
在音樂IP製作及運營方面,由於諸多簽約藝人亦接受演唱培訓,樂華娛樂自2009年開始音樂IP製作及運營業務。樂華娛樂已建立一個龐大的音樂IP庫。截至2021年12月31日,音樂IP庫包括約1100首為簽約藝人制作和發行的原創音樂錄音錄像製品以及超過50000首由樂華娛樂獲得第三方版權持有人授權的音樂作品。
在泛娛樂業務方面,憑藉在藝人管理市場的領先地位,積極拓展泛娛樂業務,包括虛擬藝人商業發展、綜藝節目形式授權及藝人相關衍生品銷售。樂華娛樂與一名業務夥伴合作推廣由五名數字化打造的成員組成的流行虛擬藝人組合A-SOUL,該組合於2020年11月出道。
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公司分別由DINGGUOHUA LIMITED及QINGDINGDANG LIMITED擁有約50.18%及約3.31%權益。DINGGUOHUA LIMITED分別由HuaDingGuo Limited(由杜華全資擁有的實體)及Xihaha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由杜華通過信託控制的實體)擁有80%及20%權益。QINGDINGDANG LIMITED分別由Dawei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由孫一丁通過信託控制的實體)及DingDangQing Limited(由孫一丁全資擁有的實體)擁有99%及1%權益。
杜華及孫一丁作為配偶同居。由於上述關係,杜華、孫一丁及彼等各自的受控制實體(即DINGGUOHUA LIMITED、HuaDingGuo Limited、Xihaha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QINGDINGDANG LIMITED、Dawei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及DingDangQing Limited)被視為一組控股股東,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共同持有公司約53.49%權益。
杜華為樂華娛樂創始人、執行董事、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主要負責集團的整體戰略規劃、業務方向及日常運營。孫一丁為執行董事兼總裁,主要負責集團的運營及管理。
樂華娛樂擬在港交所上市,聯席保薦人為中信建投國際和招商證券國際。樂華娛樂計劃將募集資金投資於藝人運營,擬通過為訓練生及簽約藝人爭取更佳的培訓設施加強師資,以提升藝人培訓及管理能力,亦擬擴大藝人宣傳的範圍;用於擴大音樂IP庫;用於投資及收購與發展策略一致或能夠與業務產生協同效應的業務或資產;用於擴展泛娛樂業務;用於海外擴展;及用作營運資金及一般公司用途以支持業務經營及增長。
此前,樂華娛樂的子公司樂華有限公司於2015年9月22日在新三板掛牌,證券代碼為833564。2018年2月26日,考慮到新三板上的交易活動、股票流動性和品牌知名度可能無法滿足預期,樂華有限公司的董事會議決將樂華有限公司的股份從新三板自願退市,並得到樂華有限公司當時股東的正式批准。2018年3月22日,樂華有限公司通過自願申請退市的方式從新三板退市。
八成以上收入來自藝人管理
2019年、2020年、2021年,樂華娛樂的收入分別為6.31億元、9.22億元和12.90億元;年內利潤分別為1.19億元、2.92億元和3.35億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淨額分別為2.54億元、4.26億元、5.08億元。
樂華娛樂的藝人管理業務收入佔比八成以上,且逐年上升。2019年至2021年,樂華娛樂藝人管理業務收入分別為5.30億元、8.08億元和11.75億元,佔總收入的百分比分別為84.0%、87.7%、91.0%;音樂IP製作及經營業務收入分別為7473.4萬元、9271.9萬元、7773.8萬元,佔總收入的百分比分別為11.8%、10.0%、6.1%;泛娛樂業務收入分別為2647.4萬元、2108.2萬元、3786.9萬元,佔總收入的百分比分別為4.2%、2.3%、2.9%。
2021年毛利率下降
2019年、2020年及2021年,樂華娛樂的毛利分別為2.80億元、4.93億元及6.02億元,毛利率分別約為44.3%、53.5%及46.6%。
其中,報告期內,樂華娛樂藝人管理業務收入的毛利率分別為45.8%、52.5%、46.0%,音樂IP製作及經營業務的毛利率分別為66.2%、61.0%、41.1%,泛娛樂業務的毛利率分別為-47.6%、56.5%、77.7%。
樂華娛樂表示,毛利由2020年的4.93億元增加22.1%至2021年的6.02億元,主要由於藝人管理的收入總額增加。毛利率由2020年的53.5%減少至2021年的46.6%,主要由於營業成本的增幅超過收入的增幅。
藝人管理的毛利率由2020年的52.5%下降至2021年的46.0%,主要由於若干成名藝人根據其與樂華娛樂訂立的合同於2021年享有較高的收入分成比例,因此藝人管理業務的收入分成於2021年以較快速度增加。
銷售及營銷開支增長
2019年、2020年、2021年,樂華娛樂的銷售及營銷開支分別為2335.9萬元、3082.3萬元、3452.3萬元。其中,員工福利開支分別為1690.4萬元、2000.8萬元、2433.9萬元,佔銷售及營銷開支的百分比分別為72.4%、64.9%、70.5%;宣傳推廣費分別為362.0萬元、793.7萬元、623.7萬元,佔銷售及營銷開支的百分比分別為15.5%、25.8%、18.1%。
樂華娛樂表示,銷售及營銷開支由2020年的3082.3萬元增加12.0%至2021年的3452.3萬元,乃主要由於僱員薪金及福利增加以及銷售及營銷員工人數增加,導致員工福利開支由2020年的2000.8萬元增加至2021年的2433.9萬元。
2021年向供應商B的採購佔比為44%
樂華娛樂依靠參與音樂作品以及簽約藝人出演的電影、劇集及綜藝節目開發、製作及推廣的供貨商及第三方服務供應商的貢獻,其中包括藝人、作曲人、作詞人及推廣機構。
2019年、2020年及2021年,樂華娛樂向前五大供應商作出的服務採購額分別為1.52億元、2.29億元及4.25億元,分別佔同期總採購額約43.3%、53.6%及61.6%。
其中,供應商B在2019年為樂華娛樂的第二大供應商,2020年和2021年均是公司的第一大供應商。
報告期內,公司向供應商B的採購金額分別為3227.4萬元、1.33億元、3.02億元,佔營業成本的百分比分別為9.2%、31.1%、43.9%。近三年內,公司向供應商B的累計採購金額為4.68億元。
據IPO日報,根據公司的描述,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與供應商B的業務關係年限為7年。而作為公司的“台柱子”,王一博與公司的簽約時間正是2014年,至2021年已有7年。
此外,公司2020年向供應商B的採購額同比大增。與之對應的是,2019年王一博因電視劇《陳情令》走紅,並迅速躋身娛樂圈頂流之列。也就是説,供應商B有很大可能是王一博。
分紅2次合計6億元杜華獲得3億元
報告期內,樂華娛樂分紅2次,金額合計6億元。
於業務紀錄期前,樂華娛樂的子公司樂華有限公司向其當時股東宣派股息,其已於2020年悉數結清。於2020年10月,樂華有限公司根據中國法律向其當時股東宣派股息合共人民幣2.00億元。
於2022年3月,樂華娛樂宣派股息總額63.0百萬美元(相當於約人民幣4.00億元),已於2022年3月結清。有關股息已獲董事會及股東批准。
樂華娛樂認為,分派該等股息將不會對公司的營運資金充足性造成重大影響,且公司將能夠維持充足資金以滿足營運資金需求及債務責任。公司過往的股息宣派未必反映公司日後的股息宣派。
據計算,杜華獲得分紅3.01億元,孫一丁獲得分紅1986萬元,二人合計獲得分紅3.21億元。
未全額繳納部分僱員的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
根據招股説明書,於業務紀錄期,樂華娛樂未能根據相關法律及法規為樂華有限公司、天津樂華及西藏樂華的部分僱員全額繳納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未按時於指定期間足額繳納社會保險須按日加收欠繳數額0.05%的滯納金。倘該款項逾期仍未於規定期間繳納,則由主管機構進一步處欠繳數額一倍至三倍的罰款。根據相關法律及法規,倘未能足額繳納規定的住房公積金,則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未繳金額;倘於該時限內仍不繳納款項,可以申請中國法院強制執行。
根據相關政府機構向相關子公司發出的書面確認,於業務紀錄期及直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相關監管機構並無就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供款採取任何行政行動或處罰,公司亦無接獲任何清繳不足金額的指令。此外,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公司並不知悉已由公司僱員提出有關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政策的任何投訴。
於業務紀錄期,子公司天津樂華及西藏樂華聘請第三方人力資源機構為公司若干僱員繳納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有關安排並無嚴格遵守相關法律及法規。公司與第三方人力資源機構簽訂該等支付安排,以使天津樂華及西藏樂華的僱員能在工作所在地享受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該第三方人力資源機構已書面確認其已按照公司與彼等訂立的協議支付有關供款。
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公司已終止與該第三方人力資源機構訂立的安排。公司目前直接為所有僱員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截至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供款不足,以及通過第三方人力資源機構繳納的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總金額分別為1.8百萬元、2.4百萬元及1.5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