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漳州新聞網】
各設區市醫療保障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省醫保中心: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13號)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福建省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閩政辦〔2019〕29號)精神,現就調整我省2022年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上下限基數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2022年我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繳費基數上限19962元,下限3992元,從2022年7月1日起執行。城鎮職工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月繳費基數不低於3992元。
福建省醫療保障局
2022年6月21日
本期編輯 蘇藝穎
本期組長 陳 靜
值班主任 羅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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