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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擔保、印章內控不健全:*ST盈方收監管函 前實控人及控股股東遭公開譴責

由 南宮丹紅 發佈於 綜合

挖貝網 3月30日消息,*ST盈方(000670)因為違規對外擔保、公司印章管理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被深交所下發監管函,時任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時任總經理陳志成,公司控股股東上海盈方微電子被公開譴責。


監管函顯示,2018年5月4日、5月26日,*ST盈方披露《訴訟事項公告》稱鍾卓金、陳偉欽分別就其與被告西藏瀚澧電子科技合夥企業(以下簡稱“西藏瀚澧”)的借款糾紛向陳志成、上海盈方微電子技術有限公司、*ST 盈方等擔保人主張債權,涉訴金額為9,636.45萬元。

據悉,2016年3月29日、4月10日,*ST 盈方、陳志成、上海盈方微電子技術有限公司分別與鍾卓金、陳偉欽簽訂《擔保合同》,約定為西藏瀚澧對鍾卓金、陳偉欽的《借款合同》的債務本金(合計1.5 億元)、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債權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但是上述擔保沒有履行審議程序和信披義務,*ST盈方在公告中也沒有認可前述保證合同的真實性及有效性,隨後向法院申請了公章鑑定。

2019年6月15日,*ST盈方披露公告稱,公司已於2016年3月7日啓用新版公章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據相關鑑定報告,與鍾卓金的《保證合同》上落款處加蓋的印章同公司提供的 2016年3月7日前使用的舊版公章是為同一公章。此外,公司時任財務總監趙海峯迴復深交所表示,公司印章保管人已在2016年3月7日將公司舊公章移交至時任董事長及時任法定代表人陳志成保管。

對此,深交所下發監管函。除此之外,*ST盈方時任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時任總經理陳志成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控股股東上海盈方微電子技術有限公司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並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