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春三月
一批關係國計民生的新規開始施行
刑責年齡底線降至12週歲
網絡招聘信息不得包含歧視性內容
對學生實施教育懲戒不能傷害侮辱
……
法治有温度,社會更進步
來看看哪條新規你最關心?
刑法修正案(十一)規定
已滿12週歲不滿14週歲的人
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
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網絡招聘服務管理規定》明確
用人單位向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提供網絡招聘信息
應當合法、真實
不得含有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視性內容
不得違反國家規定在户籍、地域、身份等方面設置限制人力資源流動的條件
《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對實施教育懲戒的情形和種類做出規定
以擊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體痛苦的體罰
超過正常限度的罰站、反覆抄寫
辱罵或者以歧視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學生人格尊嚴等
屬於禁止實施的不當教育行為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
將企業名稱的預先核准制度改為企業名稱自主申報制度
規定明確建立企業名稱爭議的行政裁決機制
對於“傍名牌”等企業名稱侵權行為
可以請求登記機關處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規定
土地經營權流轉不得改變承包土地的所有權性質及其農業用途
禁止閒置、荒蕪耕地
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
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採礦、取土等
禁止佔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作為我國首部流域法律
長江保護法規定
長江流域經濟社會發展
應當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
在長江流域水生生物保護區全面禁止生產性捕撈
加大對長江流域的水污染防治、監管力度等
策劃:趙承
監製:鄔煥慶
統籌:謝良、杜宇、楊進欣
記者:白陽
編輯:邵藝博
設計:張晨光
新華社國內部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