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日報
圖①: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開庭現場。 圖②: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互聯網法庭庭審現場。 圖③:技術調查官協助勘驗事項。 資料圖片
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是國際通行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中的重要力量,在促進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推動構建新發展格局和實現高質量發展過程中,發揮着重要作用。
2014年11月,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掛牌成立,成為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首家專門法院和司法改革先行先試的試點法院。成立7年來,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立足司法審判職能,充分發揮專業化集中審理優勢,建設高水平知識產權審判機構,嚴格依法保護知識產權,強化司法對創新的規範、激勵和指引,打造知識產權訴訟國際優選地,年受理案件從2015年的9191件增長到今年約2.6萬件,累計審結案件11萬餘件。
着力破解知識產權保護面臨的舉證難、週期長、賠償低等難題
2019年12月2日,手握一紙裁定,某大型跨國科技公司的代理人辛律師長長地舒了口氣。
當天上午,辛律師就52件涉案專利提出訴前保全申請,理由是相關專利的專利權及專利申請權應當歸其代理的公司所有,卻被登記於他人名下,隨時有被處分的風險。而專利一旦被處分,將面臨難以估量的損失。對於訴前保全,由於其緊迫性,法律規定的期限只有48小時。然而,從當天上午收到保全申請,到下午法官團隊成功凍結52件專利,在嚴格依法辦理的同時,僅用6小時就將當事人的訴求妥善解決。
這起訴前保全案件,是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依法嚴格保護知識產權的一個縮影。建院7年來,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多措並舉,着力破解知識產權保護面臨的舉證難、週期長、賠償低等難題,通過積極探索證據妨礙排除制度,在多起案件辦理中依法轉移舉證責任,有效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一邊是權利人“贏了案件、輸了市場”的困境,另一邊是疫情防控下小微企業復工復產面臨的巨大壓力。對此,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精準把握損害賠償標準,對不同類型的專利侵權案件進行合理區分,積極引導權利人進行訴源維權。2020年,對於批量控告產業末端小商户的系列案件,均案判賠1.3萬元;對於位處侵權鏈條源頭的生產廠商,均案賠償額達到52萬元。在堅持做到案賠抵損的同時,又嚴厲遏制濫訴行為,助力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
“我們始終將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放在審判工作的重要位置,並緊緊牽住侵權賠償數額標準問題這個‘牛鼻子’,積極探索能夠合理體現知識產權真正市場價值的侵權損害司法認定機制,依法適用懲罰性賠償。”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院長靳學軍説,目前該院各類侵權案件的平均賠償數額逐年增加,併為其他法院案件侵權賠償審理提供了類案標準的有益參考。
2016年,在某知名服裝品牌商標侵權案中,基於原告商標具有較高知名度、被告主觀惡意明顯、侵權行為持續時間長等事實,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按被告因侵權獲利的兩倍數額確定了懲罰性賠償數額,該案也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侵害知識產權民事案件適用懲罰性賠償典型案例”。
發佈商業秘密保護、適用懲罰性賠償等方面的舉證指引和司法建議
“對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絕不僅限於個案審理,還應充分發揮司法保護具有的程序規範性、舉證充分性、過程公開性、文書説理性等優勢,強化司法對創新的規範、激勵和指引。”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副院長宋魚水介紹,作為全國知識產權案例指導研究基地,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堅持發佈強化商業秘密保護、適用懲罰性賠償、反壟斷司法審查等方面的舉證指引和司法建議,回應國內外創新主體熱點關切。
2020年4月15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對涉化學藥品專利案件的審理情況進行線上通報。“因不夠了解法律相關規定,一些醫務人員鑽研多年的技術成果在申請專利時功虧一簣。這次新聞發佈會給我們提供了非常及時專業的指引。”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大學首鋼醫院院長顧晉説。
化學藥即人們常説的“西藥”,是醫藥專利的重要來源,相關案件技術含量高、法律適用複雜。同時,近年來中醫藥發展迅速,但相關案件也呈現出專業代理人少、申請撰寫不規範、專利授權率低等問題。
針對這些薄弱環節,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因案施策,總結出不同應對措施。針對化學藥,重在通過專業審判嚴控專利質量,例如採用“專業審判團隊+醫藥技術調查官”的審理模式,除了3名技術類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外,還指派了來自醫藥實務一線的技術調查官。結合中醫藥的特點和規律,對專利申請、維護和保護等各環節進行詳細釋明,讓“偏方”“古方”向醫藥專利的轉化過程做到有章可循。
商業秘密是保護企業關鍵核心技術的主要形式,作為一種較為特殊的知識產權,商業秘密的認定及權利範圍並不像商標權或專利權那樣相對清晰明確,侵權行為也較為複雜和隱蔽。
為破解此類難題,引導當事人在訴訟中積極有效舉證,2021年10月29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發佈《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侵犯商業秘密民事案件訴訟舉證參考》,從4個部分、11個方面,對侵犯商業秘密民事案件中關於權利基礎、侵權行為、程序事項的舉證參考等多個方面作出詳細規定,多方位全流程加強對商業秘密的保護。
不斷提升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國際化水平和競爭力
2018年12月的一天,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第二十六法庭內,代表兩家大型跨國通信公司發言的律師激烈爭辯;庭下坐滿了來自雙方的技術專家、經濟學專家、高級法務。庭前簽署的大量保密協議和桌上堆疊的厚厚證據,凸顯雙方當事人對本案格外重視。
原來,此案涉及標準必要專利,原告公司以專利侵權為由將被告公司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使用涉案專利。而被告一旦被判決侵權並頒發禁令,就再也不能使用已被納入行業標準的專利技術。這不僅意味着其所有先期投入付之東流,相關市場也幾乎對其關上了大門。
與一般專利侵權案件不同,涉及標準必要專利案件中,權利人的訴訟目的不只為贏得勝訴判決,更在於通過獲取法院禁令,以提高自身與對方的談判籌碼。一方面,因案件結果直接影響全球通信行業格局,導致雙方在世界各地進行互訴,引發嚴重的司法管轄衝突;另一方面,專利的生命在於運用,當創新資源流動遇阻時,“宜疏不宜堵”往往是更優的解決方案。然而,談判的堵點在哪兒?一紙判決是否一定是化解糾紛的最優方案?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調整本案審理方式,通過庭前會議為雙方建立溝通平台,積極引導當事人深度參與,有效推動談判破解僵局。經過連續20多天高強度的庭前會議,雙方重新對各自的商業行為進行全面評估。最終,雙方就包括本案專利在內的一攬子專利糾紛達成全球和解協議,並開展長期廣泛合作。這一案例為類似糾紛的高效成功化解,提供了極具借鑑意義的“中國方案”。
該案是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不斷探索中國特色知識產權專門化審判道路、努力創建知識產權訴訟國際優選地的一個生動範例。據介紹,在目前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審理的涉外案件中,同為外方當事人進行“互訴”的案件越來越多。“這體現了國際社會對中國司法公信力的高度評價,對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專業化審判能力的充分認可。”清華大學法學院知識產權法研究中心主任崔國斌説。
“我們始終堅持中外同等保護,既不對國外當事人給予超越法律的特別待遇,也不對國內當事人實行特殊保護。”靳學軍説,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將不斷提升知識產權司法國際化水平和競爭力,努力向世界展現中國知識產權司法智慧。《 人民日報 》( 2021年11月11日 1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