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王豔彩 通訊員 韓鋒 趙素素 臨沂報道
近日,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法院向轄區內部分銀行發出司法建議書,對部分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可以約定適用小額訴訟程序的情況,提出針對性司法建議。
小額訴訟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對一些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爭議標的額不大的簡單金錢給付類案件,比照簡易程序適用的一種更加高效、便捷的裁判方式。隨着當前生活節奏加快,人民羣眾對高效快捷解紛的需求也變得日益強烈。人民法院依法適用小額訴訟程序進行審理的案件,可以比照簡易程序規則進一步簡化傳喚、送達、證據交換、庭審過程,裁判文書等程序,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將進一步減少流程時間、提高審判效率。
蘭山法院金融速裁團隊在審理轄區內部分銀行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時,發現部分案件存在可以約定適用小額訴訟程序而未約定的情形,這直接導致當事人訴訟成本增加,訴訟週期延長,不利於案件的及時審理和當事人合法權益的維護。
瞭解到這些情況後,承辦法官李新廣向該類案件較多的部分銀行發出司法建議書,建議其在與借款人、擔保人簽訂金融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時,可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標的額為人民幣三萬元以下的簡單金錢給付類案件,應當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實行一審終審;標的額在人民幣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簡單金錢給付類案件,當事人雙方約定適用小額訴訟程序。
小額訴訟程序可以在減輕訟累、高效地維護當事人權利、優化司法資源等方面助力司法質效提升。蘭山法院通過加強對小額訴訟程序適用的規範指引,可以實現簡化訴訟程序和不減損當事人訴權相結合,公正和效率並重的司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