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一則關於乘坐長春市軌道交通
須佩戴N95口罩的公告,
引發爭議。
7月16日中午,長春軌道交通集團在其公眾號上發佈消息稱,根據長春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即日起乘客乘坐軌道交通須全程規範佩戴N95口罩,安檢前主動向工作人員出示“吉祥碼”,同時接受車站測温檢查,“紅黃碼”人員不得乘坐軌道交通。
截圖來自於:長春軌道交通集團
長春軌道交通集團做出這條規定的前夕,即7月15日和7月16日,長春市均無新增新冠本土確診病例,而新增的本地無症狀感染者分別為3例和6例,但均發生在榆樹市,後者屬於長春代管的一個縣級市。7月1日至7月14日,整個長春未有通報本土確診病例以及本地無症狀感染者情況。
N95口罩屬於醫藥防護口罩,是指過濾效率達到95%的顆粒物防護口罩,防護級別高於一次性醫用口罩、醫用外科口罩。
有參與新冠患者救治的專家對記者表示,上述的這條規定有些過度,即使是出現本土病例,也沒有必要全員佩戴N95口罩,高危職業才需要佩戴N95口罩。“N95口罩透氣不好,戴上容易感覺到呼吸困難,很多人難以適應。我們作為直接接觸病人的醫務人員,日常也主要是佩戴一個N95口罩即可,普通人佩戴醫用外科口罩就可以做到防護了。”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於2021年8月9日下發的《關於印發公眾和重點職業人羣戴口罩指引(2021年8月版)的通知》(下稱“通知”)中,詳細羅列了公眾和重點職業人羣佩戴口罩的具體要求。
對於普通公眾而言,該《通知》並無強制要求一定要佩戴N95口罩,只是建議公眾選用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醫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護級別口罩,而規定的普通公眾需戴口罩場景和情形,一是處於商場、超市、電影院、會場、展館、機場、碼頭和酒店公用區域等室內人員密集場所時;二是乘坐廂式電梯和飛機、火車、輪船、長途車、地鐵、公交車等公共交通工具時;三是處於人員密集的露天廣場、劇場、公園等室外場所時;四是醫院就診、陪護時,接受體温檢測、查驗健康碼、登記行程信息等健康檢查時;五是出現鼻咽不適、咳嗽、打噴嚏和發熱等症狀時;六是在餐廳、食堂處於非進食狀態時。
彼時,國家衞健委也解釋稱,對普通公眾來説,除了在密閉場所需要戴口罩外,當處於人員密集的露天廣場、劇場和公園等室外場所時,也需要佩戴口罩。另外,建議公眾家裏日常備用一些高級別口罩,當家人出現了鼻咽不適、咳嗽、打噴嚏和發熱等症狀,到醫院就診的時候,佩戴更高級別的口罩,保護自己,保護他人,全面防範傳播風險。
不過,對於重點職業人羣的口罩選擇,卻有強制性要求。
《通知》顯示:重點職業人羣主要涉及境外輸入和污染傳播高風險崗位、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和公共場所服務人員等三類人羣。第一類是境外輸入和污染傳播高風險崗位人員,特別強調境外冷鏈食品、交通運輸相關的海關工作人員和保潔員、搬運員、司機等崗位強化防護,工作期間全程佩戴顆粒物防護口罩,防範經物、經環境、經人的傳播風險。第二類是醫療機構工作人員,除醫務人員、直接接觸病人或感染者崗位工作人員重點防護以外,接觸潛在污染物的人員,比如保潔員、護工、水暖工、化驗室工作人員等佩戴顆粒物防護口罩,醫院其他工作人員,比如保安、導醫等佩戴醫用外科口罩或更高防護級別口罩。第三類是公共場所服務人員,比如乘務員、警察、快遞員等,以前要求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這次的《通知》也進行了提級強化,要求工作期間佩戴醫用外科口罩或更高防護級別口罩。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通知》中規定的顆粒物防護口罩,是指符合《呼吸防護自吸過濾式防顆粒物呼吸器》(GB2626-2019)標準中“隨棄式面罩”規定且無呼氣閥的產品。有特殊類型要求的,把類型和過濾等級標註在括弧裏,例如“顆粒物防護口罩(KN95)”。
來源:第一財經
編輯:龔紫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