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美國駐冰島大使岡特以其古怪行為製造了令人匪夷所思的新聞,至今仍傳為笑談。
得到特朗普的“政治任命",岡特於去年5月赴雷克雅未克就職,不久便患上"被害妄想症",天天為自己的安危提心吊膽,寢食難安。儘管被反覆告知“不處在特別的危險中",他還是向美國政府提出請求:從冰島政府那裏獲得特殊許可,允許他佩槍;為他配備防彈背心;外出要乘坐裝甲車。今年2月他回華盛頓開會後,便以疫情嚴重為藉口一直待在國內,拒不返崗,直到國務卿蓬佩奧出面勸説,這才於5月回到使館。在有限的日子裏,他由着自己的性子,前後換了7個副手。
冰島的社會治安很好,對槍支管控極嚴,首都雷克雅未克位於世界最安全首都之列。岡特如此這般的行為,是對駐在國的侮辱,與大使職責背道而馳。因此人屬總統“政治任命”,國務院明知其利害,也無可奈何。
在特朗普“政治任命"的大使中,行為乖張、無視外交規則者大有人在。例如,駐英國大使伍迪·約翰遜,就因發表種族主義言論和性別歧視而受到調查。又如駐南非大使拉娜·馬克斯,在推文中稱自己兒子為“幕僚長”,引發外界對她要為兒子安排重要職務的質疑。她矢口否認,但還是趕走了自己的副手、外交使團副團長。
美國駐外大使分為兩大類,一類屬總統“政治任命”,即總統親自提名,參議院審查,由總統任命。他們不受國務院管,只服從總統差遣。另一類是從職業外交官中選拔,即國務院提名,參議院審查,由總統任命。二者人數比例約為3:7。最近二三十年,美駐外大使180名左右。美國有個獨特規定:白宮易主,大使可以全換,類似"一朝天子一朝臣"。特朗普剛剛勝選,其籌備班子就發佈命令,奧巴馬任命的大使必須在特朗普就任前全部離職。
"政治任命"的大使由兩部分人組成。一部分人或資深望重,或身份特殊,具有去駐在國家任職的優勢。國第六任駐華大使洛德,1971年曾隨基辛格秘密訪華,對打破中美關係的堅冰有功,自然是駐中國大使的合適人選。美國第十任駐華大使駱家輝,當過州長和商務部長,華裔,會講中國話,擔任駐中國大使優勢明顯。還有,美國已故總統肯尼迪的女兒卡羅琳.肯尼迪被任命為駐日本大使,東京受寵若驚,對她優渥有加。好萊塢童星鄧波兒當過駐加納和捷克斯洛伐克大使,很受歡迎。
“政治任命”大使中,更多的是為總統競選成功募集或捐過大錢,給他們安排個大使的差事,算是論功行賞,投桃報李。這類大使有個共同特點,什麼行當的都有,在各自的領域或許能量不小,但黯於世界大勢,對外交事務不甚了了。2017年,美國媒體曾將小布什和奧巴馬“政治任命”的一部分大使的姓名、身份背景、捐款數額和就任國家列了個一覽表。“管中窺豹,略見一斑”,值得一看。
小布什時期:
駐愛爾蘭大使,理查德·裏甘,EMC公司創始人,為總統競選和就職儀式出錢59.6萬美元;
駐瑞士大使,梅金·雷羅伊茲,德州棒球隊擁有者,募捐300萬美元,個人捐45.6萬美元;
駐瑞典大使,小查爾斯·海姆布克,施貴寶公司董事長,捐36.7萬美元;
駐法國大使,霍華德·利奇,億萬富翁,捐28.9萬美元;
駐葡萄牙大使,電訊公司董事長,捐I6.7萬美元;
駐丹麥大使,斯圖爾特·伯恩斯坦,地產商,捐15萬美元;
駐英國大使,威廉·法瑞希,小布什密友、富豪,捐14萬美元;
駐牙買加大使,蘇·科布,投資銀行老闆,捐13.9萬美元。
奧巴馬時期:
駐新西蘭大使,馬克·吉爾伯特,職業網球明星,為民主黨捐300萬美元;
駐匈牙利大使,科琳·貝爾,肥皂劇製片人,籌資200萬美元;
駐阿根廷大使,諾厄·馬梅特,富翁,捐50萬美元;
駐盧森堡大使,辛西婭·斯特羅姆,女商人,集資捐款50萬美元。
特朗普時期,捐款詳情尚未披露,媒體有零星報道:
駐英國大使,伍迪.約翰遜,橄欖球隊老闆,多年來一直是共和黨的大金主。
駐聯合國大使,凱莉.克拉夫特,丈夫是煤業大亨,夫妻2人也有共和黨“金主”之稱,僅為特朗普就職儀式就捐100萬美元。
帶有買官賣官色彩的“政治任命”是美國式大選的伴生物。1881年9月19日,時任總統詹姆斯.加菲爾德被查爾斯.吉託暗殺,起因是總統未兑現承諾,吉託沒當上駐歐大使。1924年,美國通過《羅傑斯法》,建立起職業外交服務體系,但也沒禁止“政治任命”。1980年頒佈的外交服務法規定,“競選中的貢獻不應成為任命某人為外交官的一個因素”。但兩黨非但不遵守,反而變本加厲。其實這符合美國政治邏輯。大選就是燒錢,競選經費的多寡是決定大選成敗的一個重要條件,而“政治任命”畢竟是來錢的一條路子。
“美國駐外大使,捐大錢就有機會當”,因僧多粥少,具體到個人不一定都輪得上,整體而言則是不爭的事實。(勞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