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和《〈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修訂徵求意見稿)》發佈,北京擬出台“以家庭為單位”的小客車指標配置方案。根據該方案,“無車家庭”將獲得明顯高於個人的搖號中籤率和新能源指標配額數量。這項新政擬於明年實施。(相關報道見A4版)
以搖號方式分配小客車指標,在北京等部分城市已經實施多年,在“僧多粥少”的情況下,這種分配方式相對公平,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多年來,多數城市都是由個人或單位申請小客車指標,這意味着有的家庭通過搖號可獲得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小客車指標,而有的家庭則可能一個指標也“搖”不到。
據介紹,這種分配不平衡逐漸衍生出非法租售指標,通過婚姻登記有償轉移指標,購買外埠車、皮卡車,以及違規改裝封閉式輕型貨車等一系列規避小客車數量調控政策的行為。鑑於此,不少市民和人大代表建議“以家庭為單位”搖號,優先給一輛車都沒有的家庭解決剛需。此次北京公佈的“搖號新政”採納了這一建議。
以家庭為單位搖號比以個人為單位搖號更公平。因為家庭是我們這個社會的基本單元,只有以家庭為單位搖號分配小客車指標,家庭成員或者更多市民才有機會享受這種公共資源,同時還能提升存量小客車利用率,減少道路擁堵。在小客車指標有限而不得不採取搖號分配的情況下,這是一種最佳分配方式。
對於“無車家庭”,此次新政傾斜明顯。一方面,這類家庭將通過家庭積分獲得遠高於個人的中籤率和新能源指標配額數量。另一方面,80%的新能源個人指標將根據家庭積分高低向這類家庭優先配置。如此政策安排顯然是對“無車家庭”的關照和補救,同時也讓此次搖號新政更加公平、更得民心。
另外,此次新政還提出,申請指標更新時,每人最多保留一個小客車指標。這也是為了進一步增強社會公共資源分配的公平性。而規定辦理向配偶、父母、子女轉移登記車輛時,受讓方與車輛登記所有人的親屬關係存續期需滿一年,則是為了遏制某些人通過婚姻登記有償轉移指標,堵住非法操作空間。這有利於公共資源公平化,避免公共資源淪為牟利工具。
也就是説,相比現有的搖號政策,搖號新政在公平方面前進了一大步。該新政正式實施後,將有更多“家庭”擁有小客車,而不是更多“個人”擁有小客車,家庭成員共乘一輛車的現象將會增多,有利於緩解道路擁堵,提升出行質量和效率。
上述徵求意見稿不是最終規定,在徵求意見過程中,人們會提出各種各樣的意見建議,但以家庭為單位搖號以及向“無車家庭”傾斜,這種大方向應該不會改變。有關方面應當廣聽市民意見,從民意民智中充分汲取智慧,讓搖號新政更多一些公平的成色,最大限度減少制度性漏洞。
北京市現在推出“以家庭為單位配置指標”的搖號新政,既是因為重視市民訴求,也是因為具備了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基礎。其他實行搖號分配小客車指標的城市,也應該從以個人為單位分配指標,優化為以家庭為單位分配指標,實現公共資源分配中個人、社會、政府各方多贏。